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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在工厂里上班的正式工人,每个月累死累活,全勤满工。
一个月的工资也才三四十块钱。
而仅仅是捐献200cc血液,就能拿到工人大半个月的工资。
这笔收入在当时来说,属实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对于挣扎在温饱线上的穷苦人家而言,无疑是能解燃眉之急的救命钱。
血这玩意儿,金贵得很,不是随便能动的东西。
谁都清楚,卖了血对身体伤元气。
非到万不得已,没人肯把自个儿的血往外倒。
所以在那个年代,选择卖血的人,全是被逼到了悬崖边上,没半点退路。
多半是山里极度贫困的农民,挣扎在温饱线上,连顿饱饭都吃不上。
或是山区里的普通百姓,家里没了进项,日子过不下去。
还有的是欠了外债,还不上被逼得走投无路。
或是家人生病卧床,大把的医药费压得人喘不过气。
又或是家里孩子要上学交学费、老人要娶亲凑彩礼,家里断粮没钱买粮。
甚至是逃荒流浪的人员,身无分文,为了混口饭吃,也只能走上这条路。
甚至还有专门的“职业血头”“血贩”,游走在各个乡村、集镇之间。
四处搜寻人,撺掇他们去卖血。
从中抽取好处费,带着一队人去采血,赚个中间差价。
而阿珠姐当年为了救蔡婶子的命,那次缺钱缺得又多又急。
实在是拿不出别的法子了,咬碎了牙往肚子里咽,才硬生生去献了400cc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