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世人皆怜惜弱小,见秦放鹤和秦山不像殷实人家的孩子,便七嘴八舌帮衬起来,说得那王屠户涨红了脸。
他胡乱嘟囔几句,到底不大好意思,最后一把将割肉刀剁在案板上,油腻腻的双手插着肥腰嚷道:“罢了罢了,只管叫嚷,吵得人头痛!骨头三文钱两斤,下水八文,要不要?”
猪肉本贱,而下水味儿重难料理,为人不喜,乃公认的贱食中的贱食,卖价自然便宜。
秦放鹤和秦山对视一眼,点头如啄米,“要的要的!”
味道大算什么!在雪水里狠狠泡几天就是了。
于是秦放鹤将那些大骨头包圆,合计十五斤,又跟秦山一人要了一斤猪肝,心满意足。
猪肝软糯扎实,远比其他下水更能带来满足感和饱腹感,且富含微量元素和铁,正适合现在的秦放鹤吃。
回去清洗干净,切成厚片略炒一炒,蘸点蒜泥吃就很香。
“多谢老板,您生意兴隆发大财呀!”
秦山力气大,美滋滋去接包裹,好话倾泻而出,惹得那屠户反倒扭捏。
“去去去,挡着俺买卖!”
嘴上抱怨,到底心中受用,那满脸横肉都舒展许多。
北方冬日菜蔬少,新鲜的就只萝卜白菜,再有就是葫芦条儿、豆角干、茄子条儿等干菜。
因都是夏日常见菜,倒也不贵,秦放鹤花几十个大钱就买了一篓子,估摸着能吃到开春了。
买了一大圈,统共才花了不到一百个钱,甚好。
早起来时天便阴沉沉的,才离开青山镇不久就落了白,漫天飞舞似春日梨花。
这场雪来得又快又猛,眨眼山路上积了厚厚一层,蓬松的,像云朵,像棉花。
车轮一路碾压过来,沿途响起此起彼伏的“咯吱”声,像随行伴奏的乡间小调。
穷小子猛撩贵公子,自荐枕席 贵公子:不要自甘堕落,逼我看不起你。 穷小子将酒店房卡往贵公子的西装口袋里塞:别整这些虚的,你就说你来不来吧。 多年后,贵公子对穷小子念念不忘乃至纠缠不休 穷小子:不要自甘堕落,逼我看不起你。 贵公子将酒店房卡往穷小子的西装口袋里塞:叫你看不起我,好过你看不见我。 贵公子攻X穷小子受...
男主林羽穿越大唐太医院,利用自己医术协助女主武媚登顶大唐女主,二人相亲相爱,但却不能光明正大地生活在一起............
[无系统,无金手指,只有小人物艰难逆袭!扫毒+反间谍+地狱开局+黑道斗争+无法磨灭的家国情怀]“男人的名字里不能有天,因为背不动?呵呵,谁说我要背着它的?!”相依为命的母亲病故,孑然一身的徐志刚原本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在最绝望的时刻,安小海出现,如同一束光照亮了浓黑如墨的天地,将他从绝望的悬崖边拉了回来,紧接着发生......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正文第一章八年C城的初秋清晨笼罩着一层白雾,轻盈梦幻。淡蓝的天空中,一架银白色的飞机掠过,轰鸣声轻轻打破这个城市的沉静,然后漂亮地打了个旋,降落在C城的国际机场。-顾夏婉吃力地拖着硕大的行李箱,从机场出口走出来。天已经渐渐亮了,太阳探出了云层,破开轻雾,晨光...
大虞界文道为尊,文人修文气,生文根,建文宫,铸文胆,开文路,获文心,辟文界……少年魂穿大虞界,在微末中崛起,逆境中重生。诗词惊世,谋略过人,三道同修……半首短歌行,酿出忘忧君——杜康酒。以词牌为名开商业街……诗词歌赋,小说评书……重温四渡赤水,获兵家文心,文成文圣,武成武圣,仙成真仙。......
“这把刀饮过血,也饮过恨——如今,它要饮主。”二十年前,裴门灭门案震惊江湖。三十六具尸首无外伤,却胸腔尽碎,骨生锈斑。唯一的幸存者裴厌,被父亲临死前烙下眉间刀疤,留下一把残缺的“吞海刀”,与一句谶言:“刀锈蚀骨日,裴氏绝命时。”二十年后,裴厌以“苍狗”刀横行江湖,专杀仇人。直到一个雨夜,他追杀的神秘死士竟以血蚀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