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凡遇到班长准没好事,周封火冒三丈,差点爬围栏过去揍人。最后实在没法,叶钦在孙怡然的央求下做了他们的司机,到了刘扬帆家的会所门口,又被几个朋友硬拖了进去,不情不愿地加入这场聚会。
从前他挺喜欢跟他们一起闹,就像孙怡然说的,横竖都是浪费时间,开开心心玩一场,总好过一个人闷在家里。
可今天不同,或者说这阵子都不太一样,他心里揣着事,整个人坐立不安,周封他们几个撺掇他开酒瓶,他也没什兴致,开瓶器往下随便一按,拔出来的时候洒了旁边的刘扬帆一身。
刘扬帆浑不在意,当场便脱了衣服耍,只穿一件背心,脏了的衬衫团起来扔进垃圾桶。孙怡然问他干嘛不带回家洗洗继续穿,刘扬帆不屑道:“这是我小妈给买的,穿它是给我爸面子,面子脏了,还留着它干什么?”
刘扬帆家里搞房地产,他们这一脉人丁兴旺,支系庞杂,外表看着和睦安宁,里头的腌臜事关起门来也只有自己知道。不过刘扬帆从不避讳,他们几个也就跟着听一耳朵。
话题顺势跑偏。周封家里父慈子孝,对别人家的秘辛格外好奇,和孙怡然一块儿缠着刘扬帆问这问那,诸如“你的小后妈漂亮吗”“听说你还有个弟弟”“不怕他来跟你抢家产吗”之类。
平时叶钦能把这些当故事听,如今却做不到了。
他想起妈妈罗秋绫,自打他记事起,妈妈就没离过家,做饭、浇花、安顿好家里的一切,每天都面带微笑在门口等待他们父子俩回来,温婉贤惠四个字仿佛为她量身定做。
如若她是被养在家里的金丝雀,叶锦祥做出这种事或许在旁人眼里还稍稍站得住脚,可是谁人不知大名鼎鼎的叶氏从前姓罗,罗家老爷子做中草药发家,膝下无子,把招进门的女婿当自己人,将毕生经验倾囊相授,到头来却没有享清福的命,四十来岁罹患癌症,不出两年便丢下女儿撒手人寰。这边尸体还没凉透,那边女婿就把公司改姓了叶。
叶锦祥能有今天的成就,多半得归功于他的老丈人,叶钦有时候都觉得丢人,甚至会为妈妈的温顺服从感到不平。
大概只有叶锦祥本人志得意满,厚着脸皮忽略那些风言风语,不仅有闲情在外面养花养草,还弄出个比叶钦年纪还大的私生子。
手上半空的啤酒瓶被捏成一团,周封听见动静转过来,以为叶钦被冷落了不高兴,笑嘻嘻地给他端了一杯红酒:“咱们阿钦的生日也在下个月吧?要不要哥们儿帮你操办?到时候也叫扬帆贡献几瓶好酒……”
叶钦没听下去,思维就像潮水,一旦发散就收不回来。他明面上是这帮人当中年纪最大的,其实也不过85虚岁,身份证上的生日被叶锦祥提前一年,为的是让他提前上小学,省得整天在家调皮捣蛋,无事生非。
这番良苦用心叶钦从前不懂,这会儿却是不想懂也被迫懂了婚生子比私生子年纪小,传出去像什么话?
波尔多酒杯拍在桌子上,杯脚咔嚓一声断裂。
叶钦从小娇生惯养,什么样的好东西没见过?他不懂酒,也不稀罕品酒,面对周封和孙怡然的大呼小叫,一点都不觉得心疼。
晚上不到十点,先送有门禁的孙怡然回家,接着刘扬帆提议去赵跃家里打游戏,叶钦刚发了顿疯,心情暂且平静,手握方向盘,冷眼目视前方,车子在路上开得平稳顺当。
刘扬帆和赵跃在国际高中念书,家都住在城东,经过玉林路附近,远远看见一家24小时便利店,后座的周封拍驾驶座椅背:“阿钦停一下,咱们买点吃的,通宵打游戏最容易饿了。”
穷小子猛撩贵公子,自荐枕席 贵公子:不要自甘堕落,逼我看不起你。 穷小子将酒店房卡往贵公子的西装口袋里塞:别整这些虚的,你就说你来不来吧。 多年后,贵公子对穷小子念念不忘乃至纠缠不休 穷小子:不要自甘堕落,逼我看不起你。 贵公子将酒店房卡往穷小子的西装口袋里塞:叫你看不起我,好过你看不见我。 贵公子攻X穷小子受...
男主林羽穿越大唐太医院,利用自己医术协助女主武媚登顶大唐女主,二人相亲相爱,但却不能光明正大地生活在一起............
[无系统,无金手指,只有小人物艰难逆袭!扫毒+反间谍+地狱开局+黑道斗争+无法磨灭的家国情怀]“男人的名字里不能有天,因为背不动?呵呵,谁说我要背着它的?!”相依为命的母亲病故,孑然一身的徐志刚原本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在最绝望的时刻,安小海出现,如同一束光照亮了浓黑如墨的天地,将他从绝望的悬崖边拉了回来,紧接着发生......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正文第一章八年C城的初秋清晨笼罩着一层白雾,轻盈梦幻。淡蓝的天空中,一架银白色的飞机掠过,轰鸣声轻轻打破这个城市的沉静,然后漂亮地打了个旋,降落在C城的国际机场。-顾夏婉吃力地拖着硕大的行李箱,从机场出口走出来。天已经渐渐亮了,太阳探出了云层,破开轻雾,晨光...
大虞界文道为尊,文人修文气,生文根,建文宫,铸文胆,开文路,获文心,辟文界……少年魂穿大虞界,在微末中崛起,逆境中重生。诗词惊世,谋略过人,三道同修……半首短歌行,酿出忘忧君——杜康酒。以词牌为名开商业街……诗词歌赋,小说评书……重温四渡赤水,获兵家文心,文成文圣,武成武圣,仙成真仙。......
“这把刀饮过血,也饮过恨——如今,它要饮主。”二十年前,裴门灭门案震惊江湖。三十六具尸首无外伤,却胸腔尽碎,骨生锈斑。唯一的幸存者裴厌,被父亲临死前烙下眉间刀疤,留下一把残缺的“吞海刀”,与一句谶言:“刀锈蚀骨日,裴氏绝命时。”二十年后,裴厌以“苍狗”刀横行江湖,专杀仇人。直到一个雨夜,他追杀的神秘死士竟以血蚀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