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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这只麋鹿,他们每去一个地方,都会认养一只动物,哥哥都会给它起名叫乐乐。
还说如果哪天能把这些小动物乐乐们聚集在一起开个乐乐园的话,就让他去当乐乐园园长。
一开始陈乐酩还吃醋。
“哥哥管它们都叫乐乐,那哥再叫乐乐时,我都不知道是叫它们还是叫我了。”
余醉说,“我很少叫你乐乐。”
他都叫kitty、小咪,心情很好时会叫他乖乖,心情很差时就叫他滚过来。
但其实哥哥很少有心情差的时候,他这辈子的气都在陈乐酩搞事的这两年生完了。
想到这里,陈乐酩又有些心酸,睫毛轻微地颤了颤,带动起空气中的微尘和浮物,在打到他眼睛下的一条光里缓缓漂浮。
正午日头最耀眼的时候,明亮的光带从仓库小窗的缝隙中漏进来,那么窄那么热的一小条,划过陈乐酩圆润的脸和白腻的侧颈,落在他身后的地板上,落在余醉的鞋尖前。
他进来很久了,每一步都走得悄无声息。
进来后没有出声没有讲话,只是倚在墙边望着弟弟,和他一起翻看那些年代久远的相册。
不过看着看着视线就会像被吸尘器吸过去般,不受控制地黏到弟弟身上。
仓库昏暗陈旧,透着股淡淡的霉味,墙壁上的白皮斑驳脱落,但坐在墙下的陈乐酩却在这唯一一缕吝啬的阳光下蒙上了一层毛茸茸的金色光泽。
阳光会给美好的事物披上毛茸茸的滤镜,这是余醉幼时就知道的事。
他们还住在山上的那几年,每到盛夏酷暑时,他就会不厌其烦地观察在阳光中跑来跑去的弟弟。
观察他毛茸茸的卷发,毛茸茸的睫毛,毛茸茸的脸蛋,还有衣服上脱开的毛茸茸的线头。
就是这些珍藏在记忆角落里的毛茸茸的瞬间,支撑他拼搏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