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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傍晚,叶梓朝别墅走去。昨夜通宵,奇怪的是,他精神还不错。
实际上,每走一步,他觉得自己就在新生。夕阳玫瑰色的余晖、耳机里恢宏的音乐、他或长或短的身影,都给人一种戏剧性的效果。好似,此时的他是戏剧中的主人翁,他正身穿盔甲,手持利剑。他不是去拿行李,而是要去斩断他黑暗的过去,斩断那些畸形的情感。
他用钥匙开门,走进熟悉的客厅。
客厅里一片黑暗,似乎没有人。
叶梓也不在意兔是否在家,他径直走向自己的房间,拿出行李箱,将必要的衣服、书籍、文件等放进去。只花了半小时,他就收好了。没办法,他的东西真的不多,毕竟很多东西都是兔给他买的。
当他走出房间时,发现客厅亮了。
实际上,所有的灯都亮了。
水晶吊灯、台灯、壁灯,所有的,甚至包括桌子上的古典烛台。
暗黄的、纯白的、微红的光环交融在了一起,明明是夜晚,却恍若白昼。
太过明亮的光,让叶梓产生了一种错觉,好似他的血肉、骨骼、筋脉,乃至一切,都暴露在了灯光之下。好似他已经无所隐藏。但这也无所谓。
他继续往前走,然后,他看见了兔。
兔穿着叶梓最喜欢的那件衬衫。纯白的,领口和袖口是法国浪漫风格的,有着银色的细边。他坐在沙发上,手中拿着一本深蓝色封皮的精装书,《荆棘鸟》。他的头发在过亮的灯光下,比平时的颜色更加浅淡。
本来叶梓根本不想说话的,但毕竟是离别,他还是不想闹得太僵。
于是他开口了:“我回家了。”
兔微微偏头,表情带着疑惑:“阿梓,这里不是你的家吗?”
“我们分手吧。”
“为什么?”
“理由你明白,别装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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