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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范又说:“不过小三我看着长大的,心性没什么问题,就是当学徒娃儿要吃苦,不知道坚不坚持得下来。”
老於说:“打呗,黄荆条子出好人,他就是你的儿子,你拿菜刀剁了他我都没意见。”
老范说:“打不至于,我自己的儿子从小到大连手指头都没有动过。”
老於说:“你两个儿子都乖,不给你惹事,以后读完大学,都是国家的栋梁,你就享福吧。老子估计也只享得到大儿子的福,幺儿子不倒贴就谢天谢地了。”
老范说:“三十年河东,谁知道几十年之后的事?小三在我这儿,不会打他,但先说好,该吃的苦一样都不会少,如果他努力,可能还会让他吃更多的苦,玉不磨不成器。”
两个人,一顿酒,就把於仲青的终身大事定下来了。
这边於仲青跟卫曦两个人还在津津有味地啃兔脑壳。
这是一家推着板板车卖兔头的摊儿,每天下午开始上摊,就在他们住的那条街上,很好吃,比全城的兔头加起来都好吃。主要是辣椒香,花椒也香,还加了些平时不常见的香料,但这些香料的气味并不夺主,目的不是为了添香,而是为了去腥,所以兔头跟料融合得很好。兔头最难搞的就是不挂料,多数兔头都是兔是兔料是料,需要吃客用想象力在两者之间搭一座桥。所以好吃的兔头很干净,不会是一个头半锅料,眉毛胡子一把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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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现在的三猴子和卫曦还吃不到这个高度,只是觉得好吃,攒着零花钱会来买一把打牙祭。
仲青仔仔细细地啃着,卫曦兢兢业业地啃着,两个人都不说话,每一根小骨头都抿得干干净净。
但是身体的顾韬晦嘴巴却闲不住,不停地往外冒意识:“这个熟油辣子好吃,香,特制的吧,估计老板就靠这个配方卖钱,可以吃几辈子,比你们家的油辣子好吃。兔头也腌制得好,没腥味,我制兔子怎么都去不掉那些腥味。”
仲青没理他,他现在已经习惯了有个人在脑子里喋喋不休,幸好没有声音,只有意识,而意识是不需要他费五官去感知的,直接就知道了,不花力气。
仲青体贴地把脸颊上最大的两块肉挖出来给卫曦一块,卫曦也不扭捏,送到嘴边就用嘴接着吞下去,唯一的反馈就是冲猴子哥笑一下。猴子也没觉得这笑容有什么好看的,在他眼里,卫曦也跟猴子差不多,区别只是在于,卫曦是一只软猴子。
小时候不这样,小时候仲青会抢卫曦碗里的东西吃,他吃得快,吃完就猴着看卫曦,卫曦只好用手遮挡住碗沿,但奇怪的是她却不跑,只是哭着尖叫,像只护食的小狗,而抢到吃食的仲青则会朝卫曦炫耀,仿佛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有这个能力抢,并不是馋。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仲青不再抢卫曦的食物了,偶尔还会把自己的分一部分给卫曦,卫曦完全没有感觉到这种变化,在她看来,抢也是吃饱,给也是吃饱,最终都是吃饱,没什么大不了。
卫曦在吃上面非常淡泊,家里人都宠着她,什么好东西都让她先吃,她反而还要匀给仲青,两个人吃起来才香。从这点看,卫曦从小就懂得分享,只是女生外向,蚂蚁一样,把娘家的东西窸窸窣窣搬给未来的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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