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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晞隐匿掉名字,只写事件。
她写下自己当时的真实心情:
“连朋友的这种情况,自己都觉得非常羡慕。因为那时我喜欢的人远在国外,如果只是忍住痛经就能见到,就好了。”
关于裴未抒的细枝末节,宋晞总是能记得很清晰。
写着写着,又想起一件极傻极傻的事情。
有一阵子,李瑾瑜不知道从哪里听来个“歪理邪说”,神神秘秘凑到宋晞耳边,告诉她,只要把喜欢的人的名字,在纸上写一百遍,就能被他注意到。
两个姑娘傻乎乎信了,还给自己找了几个说辞,来支撑她们的愚蠢行为: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试试怎么了,又没什么损失”;
“空穴不来风,既然盛传,准是有一定道理的”。
她们在午休时间,借了林伟楠的书桌,躲在教室角落,用校服蒙着,头挨头凑在一起,奋笔疾书。
李瑾瑜写“李晟泽、李晟泽、李晟泽......”
宋晞写“裴未抒、裴未抒、裴未抒......”
像心事的咒语。
那次真的是傻得可以,根本不像是占据班级前五名的两位优生,能干出来的事情。
宋晞在手机上敲敲打打,依然是匿去名字,把这件傻事也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