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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保持这个姿势缓慢转身,瞥见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女人。
同周青瑶刻意营造的成熟不同,她是那种独具野性的女人味。
妆容偏夜店,眼影重口,睫毛浓密,像只漂亮的大熊猫,衣着也略显夸张,纯情小吊带,网状的性感透视装。
胸前那两团鼓的快溢出来,单一侧都能吊打周青瑶的可口小笼包。
乍一看会觉得惊艳,但细致欣赏后,又说不出的油腻跟违和。
周青瑶见过她一次,印象很深,当时她娇滴滴的粘着程逍,后者从头至尾都是冷言冷语,她还是不依不饶的往上贴。
情敌见面,分外眼红。
“这是乐队的休息室,谁让你进来的?”
她脚上的细高跟鞋足足10厘米,走起路来整个人扭成一条蛇,走至她跟前,高了大半个头,居高临下的审视让人极不舒服。
“小朋友,这种地方可不是你能来的,听话,早点回家找妈妈。”
说着,女人弯腰去捡程逍的衣服,周青瑶默不作声的压住她的手。
两人目光相撞。
她眼神坚定,不卑不亢,毫无怯弱之意。
周青瑶也就看着好欺负,实际上胆大如牛,怼人时从不含糊。
“第一,我不是小朋友,第二,请你把你的手从我男朋友的衣服上挪开,谢谢!”
姜颖有瞬间的诧异,可冷静下来后,眸色越发冷冽,声音捎着几分轻蔑的笑音,“哦,你就是那个可怜的小尾巴....”
她故意用了“可怜”这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