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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两秒,他摸摸衣角,说了实话:“我对花没什么研究。”
接着又赶紧打补丁:“但是花很好看,很香。谢谢你。”
“李迟舒,不要总是低着眼睛。”我把他从墙上拉起来,转到他侧面给他拍背上的白灰,“我昨天答应了你晚上见,可我没来,也没告诉你,你是可以责怪我的,也可以生气的,明白吗?”
我说:“你问了我,我就会跟你解释,跟你道歉,我不会不理你的——沈抱山不可能不理你的。明白吗?”
他悄悄看着我,但并不接话。
我又问:“昨天去我班上找我,起码纠结了两节课吧。”
他这样的人,光是鼓起勇气去转角的班上问一声“沈抱山在不在”,都需要给自己编造好一百个当别人询问时能他给出去的理由。
李迟舒抿了抿嘴,或许在心里飞快思考眼前这个人为什么会对他的每一个想法都了解到如此程度。
“没找到我是不是挺失望的?”我把他额前快遮到他眼尾的碎发拨开,“是不是觉得我故意爽约然后胡思乱想一晚上决定从第二天起主动拉开距离免得我认为你纠缠不清?”
我停下所有动作:“李迟舒,这明明是一个电话就能解决的事。”
他又想说对不起。
我绝不给他道歉的机会:“有事就是有事,它不叫‘还好’,不开心就是不开心,被发现以后不用道歉。需要解释就去找沈抱山,无事可做也可以找沈抱山。李迟舒要见沈抱山不用任何理由,也不用挑任何时间。就算是沈抱山送的东西,你也能直接说不喜欢。明白吗?”
跟李迟舒相爱需要小心再小心,跟十七岁的李迟舒尤甚。他的试探是蜗牛的触角,行动力仅限在自己的感知范围内——一切的阻挠与碰壁,在我发现之前他就已经走完了所有流程,再不动声色缩回壳里,毫无预兆地给我判下死刑。
李迟舒其实从来都是一个不卑不亢的人,我想是因为他喜欢的沈抱山曾经太不把全世界放在眼里,一举一动都在提醒着他两个人之间有着无法跨越的差距,让他本就艰苦的青春蒙上一层再不想承认也难以掩盖的灰暗。太阳之下尘埃才更显眼,因此在面对我时,李迟舒所有的卑微都无所遁形。
他又在揪自己校裤边的线:“我……不太会……”
“不会就学啊。”我放在他肩上的手总忍不住去捏他的耳垂,“我不是在陪你长大吗?”
李迟舒束手束脚,是个太合规矩的好孩子。但太合规矩的人是不自由的。合规矩意味着懂事,懂事意味着对世界迁就,对世界迁就意味着放弃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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