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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痛,反而酥酥麻麻的。我们的气息混在一起,变成一股热流直往我心里冲。
我想我应该推开他,但是我没有。我瞪着眼睛看他近在咫尺的脸,看那颗红痣忽隐忽现。
不知道过了多久,可能一分钟,也可能是一上午,鬼知道呢——沈见青终于放开我。
他的脸很红,唇也红,眼睛亮得吓人。
我有些不自在地别开眼。
沈见青贴在我耳边,喃喃着,一字一句却无比清晰:“李遇泽,我也喜欢你!我看你第一眼就知道,这辈子就得和你缠在一起。”
他说得那么真挚热烈,好像我刚才是真的与他表白,我们也真的是互相爱慕的一对情侣。
我无话予他回答,就胡乱地点点头。
沈见青又贴着我坐了一会儿,我任由他抱着。半晌他才说:“我一会儿就派人来,你放心,你的脚残废不了。”
我心中欢喜起来。虽然沈见青骗了我很多话,但这一句我是相信的。他没有必要现在还骗我,在暴露了他的真面目和所有意图之后。
心绪平复之后,我又留意到他话里的其他东西。
或许是学文学的缘故,我对语言文字格外敏感。他刚刚说“派人来”,话里话外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俯视,这样的话并不适用于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我便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什么样的人,会对寨子里的人用“派遣”这样的词语。
沈见青在氏荻苗寨的身份地位,难道并不简单?可他分明是个十八岁的少年。
我忽然想起当初我们刚刚到来时,苗民为我们送被褥的那天,他们看沈见青的眼神很怪异。
带着敬畏和忌惮。
我当时只当自己是多想了,但现在回忆,却总觉得不对劲。
我对沈见青的了解,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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