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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完身,订制的要费一两周,算是赶得狠了,其余几套先拿现成的。
基本上都是深色,黑的占了一半,他适合。
除了西服,还有很多配饰,她挑得快,要或者不要一眼就能定,不拖泥带水,整个下午订制店闭门谢客,韩彬坐在那架暗黄色绣缎沙发上,倒没他什么事的样子。
最后她走过来,示意他伸出手,她拿了个墨绿宝石面的戒指,比了比,往他左手中指上套,套不进,复而框进了无名指。
他的手很大,手指与手掌竟是有点肉的,并非骨节分明的凌厉,过去她母亲笃信命理,这是富贵之相,掌内有茧关节处皮肤亦有磨痕,杀气重,前半生苦后半生贵,就不知前后加总这一生多长。
以手窥命,手里有天机,读懂掌心就能掌控命运。
他没反对,任她。
戒指挺好看,闻邵锦满意,复拿起一块表,拉他左腕,他一顿,纤白的手指就拉不动了。
她抬头望他,「眼熟吗?其实不一样,我觉得这块更好看点。」
为何眼熟?正是当年新闻说的,匪徒欲抢日升航运主席不果的那块名贵豪表,他在受审时反覆看过那块表的照片,正因为看中了那表才临时起意打劫的,他自首认罪。
不过眼前这是同品牌类似款,「我父亲那个老气。」她说。
她将表也套上他手腕,锁扣一阖,端详一下,满衬他的。
「闻小姐想和我玩家家酒,倒是很新奇。」
她还以为他会说当他是芭比,但还好没有,否则她再端着也忍不住要笑。
「我没别的意思,细节很重要,我既想韩先生做我的伙伴,我自会尽力帮你。」
细节当然重要,尤其这个圈子,无聊得很,外表即是本质,鬼披上人皮也得看怎样的人皮,袖扣与皮鞋搭不搭?领带颜色,领针款式,西服剪裁,是上乘,还是给人瞧出心底那点犹疑不定?
没品味因此用力过猛外强中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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