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很多时候,李兀都觉得自己像是在费力地牵着一只彻底癫狂的狗走在人群里,精神高度紧张,手心被绳索勒得生疼。
只要有人,无论男女,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对他流露出丝毫靠近的意图,甚至只是一个无心的友善眼神,身边的“疯狗”便会立刻龇出獠牙,发出威胁性的低吼。
而李兀往往还得在这种处境中,勉强挤出笑容,向被惊吓到的人道歉,为自己那无法控制的“所有物”那无理取闹的狂暴,感到无比的难堪和尴尬。
商时序背后那张庞大而错综复杂的家族关系网也是李兀无法招架的。
而每一次被迫处理完那些令人筋疲力尽的家族事务后,商时序内心那股阴暗的暴戾和猜忌总会变本加厉地发作,只有将李兀死死地箍在身边,感受到他切实的体温和存在,那种几乎要撕裂一切的躁动才能勉强缓和下来。
李兀那个时候唯一可以散心的地方就是孤儿院,那里也成了他唯一能够短暂喘息、获取一丝稀薄氧气的避难所。
也是在一个阳光被窗格切割成细长条、空气里漂浮着细微尘埃的下午。
李兀第一次见到了江墨竹。
他那时正在给孤儿院的孩子弹琴,是很普通的电子钢琴,甚至有些发黄,发旧,在他手里仿佛是世上最顶级的乐器。
江墨竹整个人的气质就跟他的名字一样。
墨色烟云,雨后清竹。
像水墨画里氤氲开的一片沉静烟云,又像骤雨初歇后,挺拔而疏朗的一竿青竹,带着一种洗净铅华的清冷和距离感。
如隔云端是真的。
李兀那时候对他就有好感,觉得这是个好人。
后来听院里其他义工闲聊时提起,江墨竹从大学时期开始,就时常会抽空来这里做义工。
有天下午李兀和孤儿院的孩子们一起种一块菜园,他出了一些汗,偶尔用手背抹一下,反而蹭了点泥痕在脸颊上,自己却浑然不觉。
江墨竹不知何时站在了不远处的廊下,安静地看着。
过了一会儿,他走过来,没有出声,只是递过来一方干净素净的手帕给他,指了指李兀沾泥的位置。
李兀笑了一下:“谢谢你,我该怎么还你。”
江墨竹说:“送给你。”
穷小子猛撩贵公子,自荐枕席 贵公子:不要自甘堕落,逼我看不起你。 穷小子将酒店房卡往贵公子的西装口袋里塞:别整这些虚的,你就说你来不来吧。 多年后,贵公子对穷小子念念不忘乃至纠缠不休 穷小子:不要自甘堕落,逼我看不起你。 贵公子将酒店房卡往穷小子的西装口袋里塞:叫你看不起我,好过你看不见我。 贵公子攻X穷小子受...
男主林羽穿越大唐太医院,利用自己医术协助女主武媚登顶大唐女主,二人相亲相爱,但却不能光明正大地生活在一起............
[无系统,无金手指,只有小人物艰难逆袭!扫毒+反间谍+地狱开局+黑道斗争+无法磨灭的家国情怀]“男人的名字里不能有天,因为背不动?呵呵,谁说我要背着它的?!”相依为命的母亲病故,孑然一身的徐志刚原本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在最绝望的时刻,安小海出现,如同一束光照亮了浓黑如墨的天地,将他从绝望的悬崖边拉了回来,紧接着发生......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正文第一章八年C城的初秋清晨笼罩着一层白雾,轻盈梦幻。淡蓝的天空中,一架银白色的飞机掠过,轰鸣声轻轻打破这个城市的沉静,然后漂亮地打了个旋,降落在C城的国际机场。-顾夏婉吃力地拖着硕大的行李箱,从机场出口走出来。天已经渐渐亮了,太阳探出了云层,破开轻雾,晨光...
大虞界文道为尊,文人修文气,生文根,建文宫,铸文胆,开文路,获文心,辟文界……少年魂穿大虞界,在微末中崛起,逆境中重生。诗词惊世,谋略过人,三道同修……半首短歌行,酿出忘忧君——杜康酒。以词牌为名开商业街……诗词歌赋,小说评书……重温四渡赤水,获兵家文心,文成文圣,武成武圣,仙成真仙。......
“这把刀饮过血,也饮过恨——如今,它要饮主。”二十年前,裴门灭门案震惊江湖。三十六具尸首无外伤,却胸腔尽碎,骨生锈斑。唯一的幸存者裴厌,被父亲临死前烙下眉间刀疤,留下一把残缺的“吞海刀”,与一句谶言:“刀锈蚀骨日,裴氏绝命时。”二十年后,裴厌以“苍狗”刀横行江湖,专杀仇人。直到一个雨夜,他追杀的神秘死士竟以血蚀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