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封信是伪造的,崇史怀疑。
关键词就是‘牡蛎’。
的确,智彦不吃牡蛎,但原因绝不是他信上写的那样不喜欢吃。
崇史想起了初中时候曾听他说过的一个故事,是关于智彦祖父的。
“自从我因为患病腿脚不好了以后,爷爷就不吃牡蛎了,说是要在我的腿恢复之前完全断绝。牡蛎以前可是爷爷最喜欢吃的呢,尽管他过世快三年了,但这事儿我还是最近才知道的。我还在他面前吃得狼吞虎咽的,感觉真对不起他啊”
所以,智彦说了,自己决定以后也不吃牡蛎了。
如果是智彦本人,他一定不会这样写的,崇史断定,‘牡蛎’对他而言是一种很有含义的食物。
崇史推断,这封信是出自其他人之手,而且这个人只知道智彦不吃牡蛎。于是他妄下定论:不吃就是因为讨厌吃,还为了看起来像是本人写的信,特地提到了这事。
很有可能,这一说法比信是智彦自己写的要解释得通。
但笔迹又是怎么回事?崇史马上摇摇头,这点小事应该轻而易举,拿到智彦的笔迹让计算机来模拟简直是小菜一碟。
问题是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疑问,真的智彦发生了什么不测吗?
这天崇史几乎没有心思工作,须藤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也不回答,这话决不能对任何人说,他心想。
崇史比平时提前离开了研究室,但他没心思立刻回家,呆呆地走在去六本的路上。他感觉需要一个人静静地想一想,说不定现在自己正位于一个至关重要的岔道口。
“这不是崇史吗?”突然,有人叫他。他停下了脚步,开始四下张望起来。一个穿着迷你的红色套装的年轻女人,笑着向他走了过来,她嘴唇涂成了和衣服同样的颜色。她开口说,“好久不见啊,你还好么?”
这个女人是谁啊,他立刻回想了起来,是他以前在网球社团的搭档。
“是夏江啊,真的好久没见到了呢”崇史笑脸相迎,“快两年了吧?”
“你说什么呢,我们去年不是还见过么,在新宿”
“去年?”
穷小子猛撩贵公子,自荐枕席 贵公子:不要自甘堕落,逼我看不起你。 穷小子将酒店房卡往贵公子的西装口袋里塞:别整这些虚的,你就说你来不来吧。 多年后,贵公子对穷小子念念不忘乃至纠缠不休 穷小子:不要自甘堕落,逼我看不起你。 贵公子将酒店房卡往穷小子的西装口袋里塞:叫你看不起我,好过你看不见我。 贵公子攻X穷小子受...
男主林羽穿越大唐太医院,利用自己医术协助女主武媚登顶大唐女主,二人相亲相爱,但却不能光明正大地生活在一起............
[无系统,无金手指,只有小人物艰难逆袭!扫毒+反间谍+地狱开局+黑道斗争+无法磨灭的家国情怀]“男人的名字里不能有天,因为背不动?呵呵,谁说我要背着它的?!”相依为命的母亲病故,孑然一身的徐志刚原本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在最绝望的时刻,安小海出现,如同一束光照亮了浓黑如墨的天地,将他从绝望的悬崖边拉了回来,紧接着发生......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正文第一章八年C城的初秋清晨笼罩着一层白雾,轻盈梦幻。淡蓝的天空中,一架银白色的飞机掠过,轰鸣声轻轻打破这个城市的沉静,然后漂亮地打了个旋,降落在C城的国际机场。-顾夏婉吃力地拖着硕大的行李箱,从机场出口走出来。天已经渐渐亮了,太阳探出了云层,破开轻雾,晨光...
大虞界文道为尊,文人修文气,生文根,建文宫,铸文胆,开文路,获文心,辟文界……少年魂穿大虞界,在微末中崛起,逆境中重生。诗词惊世,谋略过人,三道同修……半首短歌行,酿出忘忧君——杜康酒。以词牌为名开商业街……诗词歌赋,小说评书……重温四渡赤水,获兵家文心,文成文圣,武成武圣,仙成真仙。......
“这把刀饮过血,也饮过恨——如今,它要饮主。”二十年前,裴门灭门案震惊江湖。三十六具尸首无外伤,却胸腔尽碎,骨生锈斑。唯一的幸存者裴厌,被父亲临死前烙下眉间刀疤,留下一把残缺的“吞海刀”,与一句谶言:“刀锈蚀骨日,裴氏绝命时。”二十年后,裴厌以“苍狗”刀横行江湖,专杀仇人。直到一个雨夜,他追杀的神秘死士竟以血蚀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