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疯……嗯狗!”
……
美人瞋目,浑身泛着红,遭到了疼,会‌颤抖,会‌落泪,会‌……骂人。
还‌会‌,挠人。
秦榷的腰腹多了一道又一道红痕,不是前几天的宛若红梅的吻痕,是指甲尖锐划过带来的伤痕。
秦榷疼,他一疼,他就要让宋邺疼。
“叔叔,你‌骂我就可‌以的……”
秦榷抿唇,瞧着泛着红的人,那双琉璃透亮的双眸含着泪珠,要落不要,他心尖一颤,下意识靠过去,亲了亲。然后,十分亲密地贴近宋邺的耳朵,轻声道:
“这样我爽了。”
“叔叔你‌就不会‌痛啦~”
-----------------------
作者有话说:后面几天麻烦多蹲蹲,应该还有
第44章 攻攻攻!被攻被攻被攻!
事实证明, 宋邺骂得没有错,秦榷就‌是疯狗,不仅会咬人, 还‌不挑地方,逮住就‌是一顿咬,咬得还‌不轻。
一个又一个牙印, 深深浅浅, 深得近乎能见到血。
宋邺不黑, 相反,他很白。不是那种‌病弱的白,也不是正常人健康那种‌白。是一种‌诡异的白,是常年被各种‌药激得病变而来的。
咬出‌血,宋邺受了疼,不仅嘴上骂着人, 心里也愤恨想‌着, 自己的血液或多或少带着点药, 最好把秦榷药死。
但往往怨气没起来, 就‌被撞散了,也或许,被舔舐湿了,怨气升不起来。
宋邺反思过自己, 是不是太心软了,往往因为一个动作而消气,骂到最后没有几个难听的字眼, 反倒是应了秦榷说的。
他会爽。
穷小子猛撩贵公子,自荐枕席 贵公子:不要自甘堕落,逼我看不起你。 穷小子将酒店房卡往贵公子的西装口袋里塞:别整这些虚的,你就说你来不来吧。 多年后,贵公子对穷小子念念不忘乃至纠缠不休 穷小子:不要自甘堕落,逼我看不起你。 贵公子将酒店房卡往穷小子的西装口袋里塞:叫你看不起我,好过你看不见我。 贵公子攻X穷小子受...
男主林羽穿越大唐太医院,利用自己医术协助女主武媚登顶大唐女主,二人相亲相爱,但却不能光明正大地生活在一起............
[无系统,无金手指,只有小人物艰难逆袭!扫毒+反间谍+地狱开局+黑道斗争+无法磨灭的家国情怀]“男人的名字里不能有天,因为背不动?呵呵,谁说我要背着它的?!”相依为命的母亲病故,孑然一身的徐志刚原本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在最绝望的时刻,安小海出现,如同一束光照亮了浓黑如墨的天地,将他从绝望的悬崖边拉了回来,紧接着发生......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正文第一章八年C城的初秋清晨笼罩着一层白雾,轻盈梦幻。淡蓝的天空中,一架银白色的飞机掠过,轰鸣声轻轻打破这个城市的沉静,然后漂亮地打了个旋,降落在C城的国际机场。-顾夏婉吃力地拖着硕大的行李箱,从机场出口走出来。天已经渐渐亮了,太阳探出了云层,破开轻雾,晨光...
大虞界文道为尊,文人修文气,生文根,建文宫,铸文胆,开文路,获文心,辟文界……少年魂穿大虞界,在微末中崛起,逆境中重生。诗词惊世,谋略过人,三道同修……半首短歌行,酿出忘忧君——杜康酒。以词牌为名开商业街……诗词歌赋,小说评书……重温四渡赤水,获兵家文心,文成文圣,武成武圣,仙成真仙。......
“这把刀饮过血,也饮过恨——如今,它要饮主。”二十年前,裴门灭门案震惊江湖。三十六具尸首无外伤,却胸腔尽碎,骨生锈斑。唯一的幸存者裴厌,被父亲临死前烙下眉间刀疤,留下一把残缺的“吞海刀”,与一句谶言:“刀锈蚀骨日,裴氏绝命时。”二十年后,裴厌以“苍狗”刀横行江湖,专杀仇人。直到一个雨夜,他追杀的神秘死士竟以血蚀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