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认识我。”蝙蝠侠用相当笃定的语气问夜枭,试图诈他一诈。
“当然,我四五十年前就认识你。”夜枭回答。
……
认错人了吧。
但是世界第一侦探还是试图从里面分析出?一点东西。
从夜枭暴露在空气中的下巴来看,他的年龄应该不大,肤质不错,应该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年轻白人男性。
所以那句“四五十年前”,要么是假话,要么就意味着夜枭掌握着类似拉萨路池的东西?
但是一个长期保持青春的人,不太可能如此悲观、提到未来第一个想到死。
夜枭是一个矛盾的聚合体,蝙蝠侠暂时无法?彻底解读。
两人礼貌地分别,夜枭扔下猫头鹰法?庭直接回家?思?考如何对付蝙蝠侠,蝙蝠侠夜巡结束后?熬夜……熬日做表制订针对夜枭的计划。
非常好,这怎么不算一种兄弟同心?
第二天的哥谭相当平静。
韦恩兄弟被劫走的事?情被托马斯明摆着压下,不许见报。
只有c·c·哈利与诺顿兄弟马戏团的团长哈利先生对韦恩兄弟这对哥谭名流没有时间光顾第一天的表演表示遗憾,并真诚地邀请布鲁斯和托马斯观看最后?一天的演出?,随信寄来了几张票,座位都是连着的,且视野极佳。
但是哈利先生显然和托马斯不熟,这封信被寄到了韦恩庄园,而非托马斯本人的住宅。
“我猜他是想从我这里再拉一笔投资。”托马斯专程来到韦恩庄园,拆开信封,对布鲁斯和阿尔弗雷德说,“几年前我很欣赏他们的表演,投了一笔钱。”
看表演那次,托马斯正在犹豫要不要杀掉理查德·格雷森的父母,把利爪收回来。但是他那时还在自欺欺人地“尽量当个好人”,错过了这次好机会,还给哈利的马戏团投资了一笔巨款。
真可惜,要是他早知?道?布鲁斯就是蝙蝠侠该多好?
“那你打算去看吗?”
“去。”托马斯回答,“顺便一提,我这两天就住在家?里了。”
穷小子猛撩贵公子,自荐枕席 贵公子:不要自甘堕落,逼我看不起你。 穷小子将酒店房卡往贵公子的西装口袋里塞:别整这些虚的,你就说你来不来吧。 多年后,贵公子对穷小子念念不忘乃至纠缠不休 穷小子:不要自甘堕落,逼我看不起你。 贵公子将酒店房卡往穷小子的西装口袋里塞:叫你看不起我,好过你看不见我。 贵公子攻X穷小子受...
男主林羽穿越大唐太医院,利用自己医术协助女主武媚登顶大唐女主,二人相亲相爱,但却不能光明正大地生活在一起............
[无系统,无金手指,只有小人物艰难逆袭!扫毒+反间谍+地狱开局+黑道斗争+无法磨灭的家国情怀]“男人的名字里不能有天,因为背不动?呵呵,谁说我要背着它的?!”相依为命的母亲病故,孑然一身的徐志刚原本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在最绝望的时刻,安小海出现,如同一束光照亮了浓黑如墨的天地,将他从绝望的悬崖边拉了回来,紧接着发生......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正文第一章八年C城的初秋清晨笼罩着一层白雾,轻盈梦幻。淡蓝的天空中,一架银白色的飞机掠过,轰鸣声轻轻打破这个城市的沉静,然后漂亮地打了个旋,降落在C城的国际机场。-顾夏婉吃力地拖着硕大的行李箱,从机场出口走出来。天已经渐渐亮了,太阳探出了云层,破开轻雾,晨光...
大虞界文道为尊,文人修文气,生文根,建文宫,铸文胆,开文路,获文心,辟文界……少年魂穿大虞界,在微末中崛起,逆境中重生。诗词惊世,谋略过人,三道同修……半首短歌行,酿出忘忧君——杜康酒。以词牌为名开商业街……诗词歌赋,小说评书……重温四渡赤水,获兵家文心,文成文圣,武成武圣,仙成真仙。......
“这把刀饮过血,也饮过恨——如今,它要饮主。”二十年前,裴门灭门案震惊江湖。三十六具尸首无外伤,却胸腔尽碎,骨生锈斑。唯一的幸存者裴厌,被父亲临死前烙下眉间刀疤,留下一把残缺的“吞海刀”,与一句谶言:“刀锈蚀骨日,裴氏绝命时。”二十年后,裴厌以“苍狗”刀横行江湖,专杀仇人。直到一个雨夜,他追杀的神秘死士竟以血蚀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