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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盐仓外便排起了车。
何文正只让人封了与重号银票有关的三批盐引,其他商人照常验引、支盐。仓门仍开,秤杆仍动,盐车一辆接一辆出去。
新任县令周惟昌被请到仓前时,脸色比盐霜还白。
“大人若查案,何不把仓门都封了?”他问。
“封一座盐仓容易。”何文正说,“今日一封,明日市上盐价就涨。到时真正做手脚的人还没疼,百姓先疼了。”
长案上摆着四类文书。
发引底簿在左,引目和勘合居中,领盐簿与缴销册在右。各地旧称不一,书记没有把原来的字涂掉,只在旁边另列对应栏。谁领了哪一号,何时到仓,支了多少,卖完后是否缴回,一行一行都能往下追。
周惟昌指着其中一份文书道:“此乃旧引未缴,不是重号。商人腿脚慢,来回耽搁几日,常有的事。”
围观官吏里有人冷笑:“同一个号支了两次盐,也是常有的事?”
何文正抬手制止。
“先查第一次。”
第一次领盐记在三月初九,商号、保人和仓吏签押都全。商人称盐卖完后原引被雨打湿,派伙计送来缴销,路上遗失。若只看这一段,他的说法并非全无可能。
一名年轻御史急道:“分明是狡辩!”
“能被事实驳倒的才叫狡辩。还没查,就只是他说的话。”
何文正命人把第一次支盐的仓位打开。
仓内剩盐与账面大致相合,旧秤也没有明显毛病。再查第二次,领盐簿记着同号又支出八百斤,日期在十七日后,代领人换了,保人签押却仍是原样。
仓吏解释说,第二次只是补足第一次短支。
“那就称。”
盐包被一袋袋抬上秤。账面写足八百斤,实际只见六百二十余斤。另有一百多斤的空额,在仓门簿上记成“受潮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