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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尴尬地点了点头,声音更小了:“……忘了。”
这时,林国栋和王叔也凑了过来。林国栋看着这年轻人,叹了口气:“造孽啊……这大热天的,饭都不吃,身体怎么扛得住?”他倒是忘了,自家以前生意差的时候,他也经常愁得吃不下饭。
林小风对王叔说:“王叔,去盛碗早上剩的米饭,用开水泡一下,少放点猪油和酱油,给他端过来。”
很快,王叔端来了一碗热气腾腾的、虽然简单却香气扑鼻的猪油拌饭。对于饥饿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人间美味。
年轻人看着那碗饭,眼眶瞬间就红了,喉结剧烈地滚动着,想说些感谢的话,却哽咽着说不出来。
“先吃点东西,恢复下体力。”林小风将饭递到他手里。
年轻人再也顾不得什么形象,接过碗筷,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那样子,比之前任何一位吃到至尊蛋炒饭的客人都要狼狈和急切。一碗简单的猪油拌饭,他吃得如同山珍海味,连碗底都刮得干干净净。
吃完后,他的脸色恢复了一些红润,精神也好了很多。他放下碗,无比郑重地向林小风和林国栋鞠躬:“谢谢!真的太谢谢你们了!我……我叫李默。”
“李默?”林小风觉得这名字有点耳熟,稍微一想,前身的记忆里似乎有点印象,好像是住在附近出租屋的一个网络写手,据说混得很惨,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
“你是……写小说的那个李默?”林小风确认道。
李默更加尴尬了,挠了挠乱糟糟的头发:“是……是的,不过写得不怎么样,扑街作者一个,让您见笑了。”
林小风看着他,心中一动。店里生意越来越好,光靠他和王叔、父亲三人,已经有些捉襟见肘。尤其是接待、点餐、收拾这些杂活,需要一个人专门负责。父亲年纪大了,王叔主要在厨房帮工,自己则要专注于烹饪。这个李默,看起来虽然瘦弱,但眼神清澈,懂得感恩,似乎是个不错的人选。
而且,一个网络写手?或许在宣传方面,能有点意想不到的用处?
“你现在……经济上比较困难?”林小风直接问道。
李默脸一红,低下头:“嗯……上个稿费还没发,这个月……有点青黄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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