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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理解自己活着时真正想要什么前,恕不归家。家中事物请试学着自己处理。
家主 墨祈天 啟。」
昨日跟温患云相识后,他的心情轻松了不少,即便是写这封令他感到厌烦的信,他也没了以前的疲累;反倒是平静地将自己想说的话好好地写在了信上。
将信装进信封后,他为了不要在路上引起他人的目光,用之前那个黑色的面罩遮住了脸,随后穿好外以后便走出家门。
今天他起的很早,难得的比温患云还早起。
清晨阳光还没完全升起,老屋所在的山间佈了一层薄薄的雾,抬起头就能见到金黄的秋叶上的露珠。
来到山下,前往驛站的路途会经过集市,即便天还未亮,很多摊贩就已经开始为早上的生意开始做准备了。
每当看到这副市民百景,他心里就会暗自敬佩这些早起的摊贩。
此刻秋季时就已经能明显感受到清晨的寒冷,而冬天要在更加寒冷的天气中早早起床,想必是一件相当辛苦的事。
这些市井小民不像墨祈天一样有过人的才智,但他们努力的过着每一天,光是这一点就让足以让墨祈天敬佩。
或许这些小贩也想不到,有这么一位权高位重的墨家家主会敬佩他们吧。
到驛站寄完信后,天也亮了,加上处理一些墨家的文件,离开驛站时差不多到了午时。
「糟糕,我忘记带钥匙出门了。」
在回程的路上,墨祈天摸了摸身上,发现将开门的钥匙放在自己房间内,忘记带出门了。
怎么办呢?这个时候患云应该已经出门了,没法帮我开门……
「咦?这不是祈天吗?在这里遇见你真巧呢。」
烦恼之际,一道熟悉的声音传入耳中,回过头一看,温患云手中拿着一个装满各式食材的篮子和自己打招呼。
「你怎么了?好像很烦恼的样子?」见烦恼的墨祈天,温患云担心的问。
「没什么啦,只是我忘记带钥匙出门了。」墨祈天看到温患云后,心情立刻开心了起来,他自己也对这神奇的转变感到惊讶。
看来这世上真的有人能让自己一秒开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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