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菀笙待她走后,才抬起头来,如水的双眸看着门外,若有所思。
魏素素她做得出来!
记得那时她刚进魏府不久,有一次在院子里捡到了一只从树上掉下来的小鸟。
小鸟还不会飞,沈菀笙怜惜小鸟,便央着睿嬷嬷养了起来。
后来魏素素来找她玩,看见那只小鸟,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将小鸟的翅膀扯断了。
没过多久,那只小鸟就痛苦死掉了,这件事也让她知道了魏素素的残忍。
“小姐!若是想去,我们便去看看,不能因为二小姐而白白害了那么多条性命!”
铃兰见沈菀笙下巴杵着笔杆发呆,便知道她在犹豫。
刚才小姐叫她的时候,她就进来了,听清楚了事情的大概,也目睹了魏素素主仆的飞扬跋扈。
沈菀笙蹙眉略思忖了一下,便放下笔,起身道:“我只是不想跟她一起去罢了,她既然已经走了,那我们就去看看也无妨。”
铃兰赶忙要帮她换衣服,沈菀笙却抬手拒绝:“不必了,我们只是去荷塘边走走,又不见客,不用那么麻烦!”
两人出了院子,向荷花池边走去。
此时正值四月上旬,天气还是微微有些凉意,沈菀笙在房里穿得单薄,出门被风一吹,倒是感觉有点冷,便后悔没有听铃兰的话换身衣服。
不过幸好荷花池离幽竹居比较近,幽竹居旁边就能看见荷花池的水。
虽说名叫荷花池,但是却比池子大了很多,魏府后半部分几乎全都被荷花池覆盖了。
从幽竹居出来,再走一盏茶功夫,便能看到凉亭。
魏素素所说的放生,就是在那里进行。
铃兰手搭凉棚看了看,不见魏素素和珠玉的身影,想来她们已经走了。
两人走得近了,才发现凉亭里果然就放着几个盆,想来里面一定装着要放生的鱼儿吧。
沈菀笙便和铃兰一起坐在凉亭内,看那鱼儿戏水,看了会儿,两人一起将盆抬起来倒进了池塘里。
穷小子猛撩贵公子,自荐枕席 贵公子:不要自甘堕落,逼我看不起你。 穷小子将酒店房卡往贵公子的西装口袋里塞:别整这些虚的,你就说你来不来吧。 多年后,贵公子对穷小子念念不忘乃至纠缠不休 穷小子:不要自甘堕落,逼我看不起你。 贵公子将酒店房卡往穷小子的西装口袋里塞:叫你看不起我,好过你看不见我。 贵公子攻X穷小子受...
男主林羽穿越大唐太医院,利用自己医术协助女主武媚登顶大唐女主,二人相亲相爱,但却不能光明正大地生活在一起............
[无系统,无金手指,只有小人物艰难逆袭!扫毒+反间谍+地狱开局+黑道斗争+无法磨灭的家国情怀]“男人的名字里不能有天,因为背不动?呵呵,谁说我要背着它的?!”相依为命的母亲病故,孑然一身的徐志刚原本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在最绝望的时刻,安小海出现,如同一束光照亮了浓黑如墨的天地,将他从绝望的悬崖边拉了回来,紧接着发生......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正文第一章八年C城的初秋清晨笼罩着一层白雾,轻盈梦幻。淡蓝的天空中,一架银白色的飞机掠过,轰鸣声轻轻打破这个城市的沉静,然后漂亮地打了个旋,降落在C城的国际机场。-顾夏婉吃力地拖着硕大的行李箱,从机场出口走出来。天已经渐渐亮了,太阳探出了云层,破开轻雾,晨光...
大虞界文道为尊,文人修文气,生文根,建文宫,铸文胆,开文路,获文心,辟文界……少年魂穿大虞界,在微末中崛起,逆境中重生。诗词惊世,谋略过人,三道同修……半首短歌行,酿出忘忧君——杜康酒。以词牌为名开商业街……诗词歌赋,小说评书……重温四渡赤水,获兵家文心,文成文圣,武成武圣,仙成真仙。......
“这把刀饮过血,也饮过恨——如今,它要饮主。”二十年前,裴门灭门案震惊江湖。三十六具尸首无外伤,却胸腔尽碎,骨生锈斑。唯一的幸存者裴厌,被父亲临死前烙下眉间刀疤,留下一把残缺的“吞海刀”,与一句谶言:“刀锈蚀骨日,裴氏绝命时。”二十年后,裴厌以“苍狗”刀横行江湖,专杀仇人。直到一个雨夜,他追杀的神秘死士竟以血蚀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