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考试结束,陶楂把牛奶摆在桌子中间,抱着手臂,一脸不忿地盯着。
宁鑫撞了撞他,“干嘛啊,你不喜欢林寐给你的牛奶?”
“知道你不喜欢林寐,但林寐不是对你挺好的么,住对门,经常给你带早饭,你不是说,他小时候还帮你写作业吗?”宁鑫认真地分析,“你看,现在还给你送牛奶,这么好的朋友,现在可难找了。”
“牛奶是无辜的啊。”
听见朋友两个字,陶楂蹙了下眉头。
“我跟他不是朋友,”陶楂把牛奶轻轻放在了宁鑫面前,同时也轻轻地说:“我跟他是敌人。单方面的。”
若说每个小孩的噩梦之一是什么,那必定有一个“别人家的孩子”在其中。而林寐,就是鹦鹉巷里响当当的人物。
他爸在市中心一栋写字楼里当老总,他妈在一所初中当年级主任,而林寐,成绩好长得好情商高,学校里还被评为年度super校草。
Super校草?真是非主流。
这样完美的一个家庭,和陶楂面对面住着。
陶楂的爸爸老实又懦弱,又烂好心,巷子里的人但凡有点什么事,都爱找他帮忙,陶大行哪怕是放着自己手头上的事情不做,也要去帮忙。妈妈向莹呢,身体不好,房间里常年萦绕着一股中药的味道,平时只能骑电动车去市郊几个厂子里打打零工。
而陶楂自己呢,尽管已经拼尽全力,还是会经常听见街坊四邻的叽叽喳喳:
“喳喳怎么还长不过林寐啊,林寐高二的时候就已经一米八了呢。”
“林寐这次又是年级第一吧,喳喳第十也很厉害啦。”
“喳喳啊,长得跟个小姑娘似的,不像个男子汉。”
陶楂每回都表面笑嘻嘻,心底把每个捧林寐踩自己的人都记了一笔。
长得像小姑娘怎么了?再说了,谁规定小姑娘就长他这样,男子汉就长林寐那样。
他知道林寐和他的牛奶一样无辜,但没用,他讨厌林寐。
穷小子猛撩贵公子,自荐枕席 贵公子:不要自甘堕落,逼我看不起你。 穷小子将酒店房卡往贵公子的西装口袋里塞:别整这些虚的,你就说你来不来吧。 多年后,贵公子对穷小子念念不忘乃至纠缠不休 穷小子:不要自甘堕落,逼我看不起你。 贵公子将酒店房卡往穷小子的西装口袋里塞:叫你看不起我,好过你看不见我。 贵公子攻X穷小子受...
男主林羽穿越大唐太医院,利用自己医术协助女主武媚登顶大唐女主,二人相亲相爱,但却不能光明正大地生活在一起............
[无系统,无金手指,只有小人物艰难逆袭!扫毒+反间谍+地狱开局+黑道斗争+无法磨灭的家国情怀]“男人的名字里不能有天,因为背不动?呵呵,谁说我要背着它的?!”相依为命的母亲病故,孑然一身的徐志刚原本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在最绝望的时刻,安小海出现,如同一束光照亮了浓黑如墨的天地,将他从绝望的悬崖边拉了回来,紧接着发生......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正文第一章八年C城的初秋清晨笼罩着一层白雾,轻盈梦幻。淡蓝的天空中,一架银白色的飞机掠过,轰鸣声轻轻打破这个城市的沉静,然后漂亮地打了个旋,降落在C城的国际机场。-顾夏婉吃力地拖着硕大的行李箱,从机场出口走出来。天已经渐渐亮了,太阳探出了云层,破开轻雾,晨光...
大虞界文道为尊,文人修文气,生文根,建文宫,铸文胆,开文路,获文心,辟文界……少年魂穿大虞界,在微末中崛起,逆境中重生。诗词惊世,谋略过人,三道同修……半首短歌行,酿出忘忧君——杜康酒。以词牌为名开商业街……诗词歌赋,小说评书……重温四渡赤水,获兵家文心,文成文圣,武成武圣,仙成真仙。......
“这把刀饮过血,也饮过恨——如今,它要饮主。”二十年前,裴门灭门案震惊江湖。三十六具尸首无外伤,却胸腔尽碎,骨生锈斑。唯一的幸存者裴厌,被父亲临死前烙下眉间刀疤,留下一把残缺的“吞海刀”,与一句谶言:“刀锈蚀骨日,裴氏绝命时。”二十年后,裴厌以“苍狗”刀横行江湖,专杀仇人。直到一个雨夜,他追杀的神秘死士竟以血蚀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