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莫小尧看了一圈,这种多人类型的座驾还有不少,比如她左前方120米左右的那辆越野车,还有右后方50米左右的那辆电动三轮车,都只有两个人在上面。
当然了,在他们下面,好几个人已经扭打成一团了。这个刚扒着车门要进去,腿就被后面的人死死拽着不能动。而另一个,想躲开众人从车窗翻进去,也因为被许多双眼睛盯着的缘故,根本不能得逞。
莫小尧就看得很无语,忍不住小声嘀咕:“那么多能上的了,干嘛就死盯着车不放……太没有想象力了吧。”
当然,她是不会承认自己因为身边没有刷出来车,才会选择这个小舞台的。
“至少他们知道那些车怎么开。而如果你继续把时间都浪费在观察别人身上,恐怕1分钟之后,你就只能站在这里嫉妒他们的好运气了。”
莫小尧吓了一跳,一回头,才看到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男人已经上了小舞台,正一边站在她身后大约半步左右的地方。
他身高目测也是1米8左右,但要比乐音高小半个头,眼眸深邃,五官立体,身材标准却又不像乐音那么瘦,反而给人一种蕴含着力量的感觉。
莫小尧觉得,这个男人应该就是传说中那种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至少看着颇为养眼,而且品味还不错。
男人上身穿一件藏青色的高领薄款羊毛衫,搭配了浅米色红蓝线条大方格的马甲在外面,下身穿一条深棕色休闲西裤,深灰色的羊绒大衣兼顾了保暖和美观的作用,既随意又舒适。
如果说乐音是邻家男孩,那这位显然就是隔壁总裁了。
男人深邃的目光将莫小尧从头打量到脚,在那双悠嘻猴的拖鞋上多停留了一会儿,终究是记着不要轻易批评女士穿着的箴言,言不由衷地开口:“……好品味。”
莫小尧冷着脸: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
男人仿佛没有自我介绍的欲望,抬起左手腕看了眼表盘,淡淡说道:“距离通告开始的时间还有1分45秒,你们谁知道怎么操控这个东西?”
莫小尧默默走过去,拿起了贝斯在手,指尖划过琴弦,一串悦耳的音符随之跳跃出来:“贝斯或吉他负责方向,鼓手或键盘手负责前进,麦克负责攻击——我踏上来之后就有声音在我脑子里进行了说明——你们没有?”
乐音此时也停下了动作,摇了摇头:“什么都没有。”
男人双臂抱胸,走到了键盘旁边站定,手指灵活地在上面敲出了某段音乐中的某个小节。然后,他才转回身说道:“我也没有。”
“那就是第一个上来之人的特权了。”莫小尧得出了结论,侧头看了眼那边还争先恐后往自己认识的座驾上挤的人之后,她回过头对另外两人举了举手里的贝斯,“提前声明,我只会弹这个,还是业余的,会的都是老歌。”
山野草屋,却经历了一场血雨腥风,老者已死,花无心采药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义父已没有了气息,究竟是谁杀了自己的义父?他决定查清此事,一入市井惹尘埃,惹谁不好,偏偏惹了当今最大门派升仙门的人,他打败升仙门的人,升仙门岂能轻易绕过一个小生,升仙门一家独大,周边门派都想取而代之,小帮派开始拉拢花无心,一场江湖纷争由此开幕…......
《慕朝游》慕朝游目录全文阅读,主角是慕朝游王道容小说章节完整质量高,包含结局、番外。?慕朝游作者:黍宁简介:慕朝游第一次见到王道容的时候,她刚身穿到这个陌生的古代。鬼怪横行,命如飘烛。那时候的她绝对想不到,眼前这个温润淡漠,光风霁月的世家子,到底是个怎样偏执而恐怖的疯子。是她这一辈子竭尽全力也想要逃开的囚笼。...
海外有一组织,名为天隼,身为首领,他本一心发展势力,不断扩张,征战世界各处强豪,然而在争夺资源的一次大战后,负伤回到了夏国,开始一段修养期,一次意外邂逅了一名女子,竟是一方掌门……......
顾江雪,仙家少主天之骄子,父母宠师兄捧,还有个名门未婚夫,人人欣羡。但好景不长,突然有一天,爹娘发现他不是自己亲生儿子。被掉包的亲儿子在外受尽了苦,归家后,对他这个假少主恨之入骨,誓要报复。顾...
手滑炸掉全球互联网以后,江舟成为了人类历史上最恶劣的罪人,陷入了漫长的沉睡。而一百年后当他再度苏醒时,呈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交织着蛮荒与文明,充斥着控制与反抗的失控时代。深渊之中,无以计数的失控人工智能肆虐成灾;奥林匹斯之上,以神祇自居的超级企业睥睨凡众;基底现实之内,凡人们于苦难与疯狂间苦苦挣扎。但长夜已逝,黎明将至。当他从漫长的沉睡中醒来,人智革命的种子已然发芽。脑机接口、曼陀罗程序、调整深度、心智指数、伊卡洛斯症候、军用僵尸……在这黑暗时代终结的前夕,当有人问起江舟他究竟是谁的时候,他如是回答:“我是一,亦是众;我是开端,亦是终焉;你可以称呼我为悖论本身。我是第一深潜者、伊卡洛斯的重启者、诺德之地的看门人。我是破囚者、灯塔暴徒、摘下金枝之人,以及统御冥府的无面之神。我有着无数的身份,恰似风有着无数方向,凡人有着无数种死法。我的名字叫做——”“换句话说,整个组织其实只有你一个人?”“呃……是这样的。”...
方屿上一世心比天高,跟着表哥外出闯荡,好容易混出个名堂,却被人百般利用,众叛亲离,家破身亡。 重活一世,他厌倦了名利场的尔虞我诈,决定安安分分做个普通人。 所以他拒绝了表哥的进城邀请,选择去姜天成的家里做个长工。 姜天成是乡里大地主家的小少爷,长得很好,名声很差。 上辈子方屿也看不惯他,但不成想他客死异乡时,是恰好路过的姜天成给他买了一口棺材,将他安葬。 这一世,他想还了这个人情。 * 方屿兢兢业业在姜天成家打工,种地养猪搞得风生水起,对姜天成这个小纨绔更是百般客气、关怀备至。 姜天成因为声名狼藉被人嫌弃惯了,一开始还以为他只是表面讨好,后来居然发现……他不仅在背后替自己撑腰,甚至不惜和说自己坏话的人大打出手。 从那以后,姜天成看他的眼神就不对劲了。 再后来,浪荡惯了的姜天成收了心,开始搞事业,最终从地主家的傻儿子成了富甲一方的商贾。 方屿见人情已了,想离开姜家,姜天成把人堵在门口,问:“你能不能给我做一辈子的长工?” 怕他不答应,姜天成又红着脸说,“同吃同住,盖一床被子的那种。” 腹黑忠犬攻x傲娇炸毛受 “呜……喵……” 很想发疯但总是被老婆撸平的疯批大“猫”攻x一心只想摆烂养生的嘴硬心软咸鱼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