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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偷窃是一种上瘾的行为,而几近没有风险的偷窃更是让人无法自拔。
自从程攀顺江而下逢城必入,入城必偷。盗窃的财务高达上万量白银可是,还是觉得起家的资本不够。
现在程攀坐在安庆城中的一家酒楼中一个拐角的桌子旁,不声不响的消灭三人份的饭菜,你问为啥不像别的小说中主角坐一个靠窗的位置拿小酒品着,上来个招牌菜?
第一,随着程攀这几十天内功的不断苦修,也就是每天晚上打五六个小时坐,程攀的真气壮大到筷子粗的一缕。虽然体型没有变化,身上的肌肉也没有一个个疙瘩,但是肌肉的韧性明显变强,他可以单手拿起两石,也就是一百公斤重的石锁并且轻松举过头顶。
而且皮肤也变得有点白(为防变态,保菊花,现在脸上涂满黑灰),但是副作用就是饭量变大,吃相极不雅观。
第二,酒楼中时不时有蒙古大爷走进来,为了不发生因座位引起的冲突,还是低调一点好。
程攀吃完饭,找老板定了个中等档次的房间,进去休息下来,躺在床上程攀回想自己这几天的收获。
“金银已经收集了上万两了,基本差不多了,但是粮食只收了8立方(注:一立方粮食八百公斤),远远不够,还没填满识海空间一角。”
(识海空间现在1000立方这人太贪)
程攀起身拿定主意:“算了,偷粮食店动静太大,偷少一点还好,偷多了,一间屋子空一半太惊世骇俗了,这种事每次我都在场引起有心人的注意就不好了,还是住一间房子,买足够的粮食叫人送进去,等无人时收货走人吧。”
程攀开始离开旅店,开始物色合适的院子。
走到半路一队人马喧嚣的走过来,这是一支运粮的队伍,为首的是几个骑着马的蒙古兵,他们肆无忌惮的在队伍前开路,毫不在乎的踩翻街边的摊子,不停的甩着鞭子朝路人打去。
和他们相比城管大队弱爆了。
程攀远远的躲在一边,看着队伍前进。
程攀不是没想过找一个蒙古人的粮食囤积点,但是事实是残酷的,大凡元朝屯粮处都有军人把守。虽然不是很严,但是程攀敢肯定只要自己敢鬼鬼祟祟靠过去就绝对没好果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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