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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承睿把车停在林翊家大楼下时,低头一看表,这才发现自己与跟林翊约好的时间还有将近五十分钟。他愣了一会,不禁低头苦笑了下,没办法,他从小就这样,一到重要的日子,比如大考,比如入职,比如出重要任务,他都习惯比预定时间提早半个小时以上到达目的地,一方面让自己熟悉地形,一方面提前令自己进入状态。
他是一个做事有条不紊的人,目的明确,计划周详,但在有生的记忆中,仅仅因为相约去玩就这么郑重其事地对待的,却只有林翊一个人。
“臭小子,我就算去见警务处处长也没这么隆重啊。”黎承睿抬头望着那栋大楼的出入口自言自语,“你可大牌过他了,懂不懂?算了,你还是不要懂的好。”
不要懂,就不用怕,不用怕,就不会躲。不躲不藏,时间一长,没准还能博得那个少年些许信任,还能有幸见证他往后生命中那些重要的时刻,比如考进大学,比如毕业典礼,比如交女朋友,比如结婚。
黎承睿莫名感到心酸,他知道,便是有幸一直陪伴在少年身边,他终究也不过是那孩子生命中的看客而已。
正这么想的时候,他突然眼前一亮,左前方三点钟位置的大门口,林翊正双手插在裤袋里,目不斜视,慢腾腾走了出来。
他今天穿着淡蓝色格仔衬衫,里面是白色T恤,卡其色的九分长裤子,脚上套着常见的布鞋。他全身上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连一丝耀眼的颜色都没有。可这个少年沐浴着晨光这么往前走,面目精致,神情沉静,他就如一块晶莹剔透的水晶,对着光线,能折射出各种角度各种炫目的光芒。
黎承睿的心跳加速了,那种第一次见到他山崩地裂的震撼感又倾覆而来,他呼吸有些急促,他一时间没有办法弄清引起自己如此强烈反应的原因到底是少年本身,还是少年所代表某种特殊的内在含义,但无论如何,他能确定的是,终其一生,他大概只会为这个人产生这种奇特的迷恋,称之为神魂颠倒也不为过。
他静静地注视那个少年背朝自己走远,仿佛只需注视他的背影,黎承睿便能感到异样的满足。等他回过神来,这才想起这孩子为什么这么早出门,他要去哪?
黎承睿忙发动汽车,慢慢跟了上去,清晨这一片已经有不少人,晨练的老人,吵闹的小朋友,出去赶早市买菜的主妇。黎承睿在车里看见林翊一路走也会跟人打招呼,通常是跟长者,有阿伯阿婶拍着他的手臂跟他说话时,少年都会很配合站在那陪人聊天,对方不让他走,他也茫茫然不知道可以先走,脸上偶尔还带出点清浅的笑意,让人看不出敷衍,却只看到好人家教出的孩子那种纯良乖巧和淡淡的羞涩。
这样的孩子,仅仅看着,却与黎承睿心里柔软的部分默然相应,让他不自觉想微笑,似乎工作中遇到那些血腥暴力和肮脏罪恶都土崩瓦解。他沉迷于这个少年的一切,他想林翊怎么能这么好看呢?就像堕入凡间的天使,纯粹干净得让他自惭形秽。这个少年,他理解这个世界大概有难度,大概与人交往永远也学不会自如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可是他看起来很认真也很努力,认真努力到令黎承睿心疼。
黎承睿没再继续往前跟,相反,他把车停下来,下了车,靠在车门上等林翊。从来往拎着塑胶袋和购物袋的人们可以断定,林翊去的方向那边大概有个大的菜场或超市。那他现在跟过去反而容易暴露行踪,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在所有的事情中,他最怕的,就是林翊把他当成跟踪狂。
虽然他比跟踪狂也好不到哪去。
过了大概十五分钟,黎承睿看见林翊备着塞得满满的购物袋慢腾腾往回走,早起购物的都是老人主妇,像他这样的少年倒显得特别而醒目。黎承睿想也没想,立即走上前,想装作偶遇,顺便接过少年肩上的重物,就在此时,他看见林翊停下脚步,转过头去,在他身后有个成年男子小跑着追上来,两人似乎说了几句,然后林翊就将肩膀上的购物袋卸下来,递到那个人手上。
这个动作令黎承睿猛地收住脚步,心里警铃大作。他是个天生具备敏锐观察力的人,为一个同性提包,拿重物,这种行为在男性群体交往中并不多见,除非你将对方定位为弱小的后辈或者心怀叵测的对象。
黎承睿心里莫名响起警铃,他冷冷地眯起眼,打量追上来的那个男人:他年纪不大,似乎比自己还年轻几岁,个头中等,体格也中等,相貌出奇的清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衣着也普通无奇,鼻子上架着眼睛,最令黎承睿印象深刻的,是这个年轻男人全身上下透出的干净整洁,斯文有礼的气息,若换个场合,这种男人恐怕也能博得他的好感。
这种男人,若再有体面的职业,不错的收入,得体的谈吐,那他简直能就像这个都市模范市民的活体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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