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是一张漂亮而完美的人类女性形态的面孔,巨大又毫无表情,居高临下地从山壁后方望过来。
它那漂亮到诡异的面孔歪了一下,鲜红的嘴巴正不住咀嚼着。
那个脑袋之下没有身躯,无数细长的管道一般的头发垂落在地上,那些管道末端攀附着土地山崖上蠕动,速度却是意想不到地敏捷。
红狼的团长韩傲拉下头盔的面罩,率先冲上前去。
“一二队,跟我上!其他人守好!”
魔物密集的头发扎入了土地中,跨过一段地面,突然从攻击队员脚下的土地激射而出。
当即就有战士躲避不及,被串在了那些钢铁一般的黑色管道上,汪汪鲜血从山坡上一路蜿蜒流下,渗入金黄色的田地中。
残阳如血,风吹麦浪,丰收的田野中,战士们和巨大的魔物生死相搏地的静激起了漫天草叶。
躲避不及的普通农夫被魔物的利器穿刺,甚至被圣徒们的异能波及惨死在道路两侧,人群慌乱地骚动起来,但很快就恢复了秩序,开始迅速避开战场撤离。
楚千寻和高燕等人紧张地护着车队和非战斗系的人员向着后方撤退。人群拉着马匹,推着车辆,跟着车拼命地跑,这是过冬的粮食,除非万不得已,是绝对不舍得随意丢弃的。
路边的丛林中,草木一阵摇动。
昏暗地林木间隙中,缓缓露出现了一张血红色的面孔。
一只血红色的魔物从森林中出现,这只魔物四肢爬行,浑身没有肌肤,额头上伸出一支又尖又长的利角。
这是众多魔物中被人们熟知的游荡者,它身材不大,攻击和防御都不算特别高,唯独有着令人胆战心惊的速度。
“头上有角,五阶了,速度非常快,大家小心!普通人全部后退。”队长的话还没喊完,那只五阶游荡者的身影晃动了一下,在原地留下残影,而真身已经出现在了林胜面前。
林胜大喝一声,举起手中的盾牌,巨大的冲力砰一声撞上了他的盾牌。
他是力量系异能者,这个冲击虽然因为游荡者的速度而显得巨大,但他依旧勉强撑得住。就在这时,这个男人的余光瞥到了楚千寻,他的心思一动,心底深处涌上了一股恶毒的想法。手就向一侧偏了偏,游荡者的利角在巨大冲力下顺着盾牌滑过去,向着林胜后方不远的楚千寻冲去。
即便同是五阶,但楚千寻的速度远远跟不上以速度著称的游荡者,在这么短的距离和时间内,她只能勉强偏转身体,避开迎面而来的攻击。
但她的身后是高燕,如果她躲开了,四阶的高燕无论如何也躲不开。
楚千寻犹豫了一瞬间,这一瞬间就已经来不及了,她几乎是眼睁睁地看着那只血红色的利角刺穿了她的肌肤,穿透了她的腹部,在高燕的惊呼声中把她甩到了空中。
山野草屋,却经历了一场血雨腥风,老者已死,花无心采药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义父已没有了气息,究竟是谁杀了自己的义父?他决定查清此事,一入市井惹尘埃,惹谁不好,偏偏惹了当今最大门派升仙门的人,他打败升仙门的人,升仙门岂能轻易绕过一个小生,升仙门一家独大,周边门派都想取而代之,小帮派开始拉拢花无心,一场江湖纷争由此开幕…......
《慕朝游》慕朝游目录全文阅读,主角是慕朝游王道容小说章节完整质量高,包含结局、番外。?慕朝游作者:黍宁简介:慕朝游第一次见到王道容的时候,她刚身穿到这个陌生的古代。鬼怪横行,命如飘烛。那时候的她绝对想不到,眼前这个温润淡漠,光风霁月的世家子,到底是个怎样偏执而恐怖的疯子。是她这一辈子竭尽全力也想要逃开的囚笼。...
海外有一组织,名为天隼,身为首领,他本一心发展势力,不断扩张,征战世界各处强豪,然而在争夺资源的一次大战后,负伤回到了夏国,开始一段修养期,一次意外邂逅了一名女子,竟是一方掌门……......
顾江雪,仙家少主天之骄子,父母宠师兄捧,还有个名门未婚夫,人人欣羡。但好景不长,突然有一天,爹娘发现他不是自己亲生儿子。被掉包的亲儿子在外受尽了苦,归家后,对他这个假少主恨之入骨,誓要报复。顾...
手滑炸掉全球互联网以后,江舟成为了人类历史上最恶劣的罪人,陷入了漫长的沉睡。而一百年后当他再度苏醒时,呈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交织着蛮荒与文明,充斥着控制与反抗的失控时代。深渊之中,无以计数的失控人工智能肆虐成灾;奥林匹斯之上,以神祇自居的超级企业睥睨凡众;基底现实之内,凡人们于苦难与疯狂间苦苦挣扎。但长夜已逝,黎明将至。当他从漫长的沉睡中醒来,人智革命的种子已然发芽。脑机接口、曼陀罗程序、调整深度、心智指数、伊卡洛斯症候、军用僵尸……在这黑暗时代终结的前夕,当有人问起江舟他究竟是谁的时候,他如是回答:“我是一,亦是众;我是开端,亦是终焉;你可以称呼我为悖论本身。我是第一深潜者、伊卡洛斯的重启者、诺德之地的看门人。我是破囚者、灯塔暴徒、摘下金枝之人,以及统御冥府的无面之神。我有着无数的身份,恰似风有着无数方向,凡人有着无数种死法。我的名字叫做——”“换句话说,整个组织其实只有你一个人?”“呃……是这样的。”...
方屿上一世心比天高,跟着表哥外出闯荡,好容易混出个名堂,却被人百般利用,众叛亲离,家破身亡。 重活一世,他厌倦了名利场的尔虞我诈,决定安安分分做个普通人。 所以他拒绝了表哥的进城邀请,选择去姜天成的家里做个长工。 姜天成是乡里大地主家的小少爷,长得很好,名声很差。 上辈子方屿也看不惯他,但不成想他客死异乡时,是恰好路过的姜天成给他买了一口棺材,将他安葬。 这一世,他想还了这个人情。 * 方屿兢兢业业在姜天成家打工,种地养猪搞得风生水起,对姜天成这个小纨绔更是百般客气、关怀备至。 姜天成因为声名狼藉被人嫌弃惯了,一开始还以为他只是表面讨好,后来居然发现……他不仅在背后替自己撑腰,甚至不惜和说自己坏话的人大打出手。 从那以后,姜天成看他的眼神就不对劲了。 再后来,浪荡惯了的姜天成收了心,开始搞事业,最终从地主家的傻儿子成了富甲一方的商贾。 方屿见人情已了,想离开姜家,姜天成把人堵在门口,问:“你能不能给我做一辈子的长工?” 怕他不答应,姜天成又红着脸说,“同吃同住,盖一床被子的那种。” 腹黑忠犬攻x傲娇炸毛受 “呜……喵……” 很想发疯但总是被老婆撸平的疯批大“猫”攻x一心只想摆烂养生的嘴硬心软咸鱼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