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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友一般在太阳快落山时打来电话。她是替我哭、替我骂、为我担心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之一。
“那狗崽子的脸皮可真够厚的。”
智友称我的前夫为“狗崽子”。
“大家为什么都用狗来骂人呢?”
我问智友。
智友回答说“狗崽子”不是狗的崽子的意思。这里所说的狗是“假的”的意思,也就是“正常家庭”之外的“虚假”的家伙。说到这里,智友说了一句“真是很不好的话啊”,然后表示以后不会再用那个词了。她还说,狗崽子、疯子、杂种,没有一个是好词,人类为什么如此拙劣?为什么非要用践踏弱小者的方式来创造骂人的话呢?
“我们需要新颖的脏话,需要解气的脏话。”
这是智友的结论。挂断电话,我用笔在纸上写下了“狗崽子”三个字。狗崽子。不管词源的释义如何,使用这个词的人没有谁是那种意思。我想起了小狗——它们贴在对自己漠不关心的人的裤脚上摇尾巴的样子。
为什么叫狗崽子?是不是因为狗对人太好了?因为无条件地对人好,即使打它也不会躲开,还一直摇着尾巴,服从你、讨好你,所以人反而嘲笑它、鄙视它。人不就是这样的吗?这样想着,我又静静地俯视着“狗崽子”这个词。我自己就像一个狗崽子。
如果心是一个可以从人体中取出的器官,我想把手伸进胸膛,把它取出来。我要用温水将它洗干净,用毛巾擦干水汽,晾到阳光充足、通风良好的地方。这期间我将作为无心之人生活,直到我的心被晾干了,软软的,重新散发出好闻的香气,再把它重新装回胸膛。这样就可以重新开始了吧。偶尔我会这样想象着。
搬家当天我把放在汽车后座的行李搬入新家。说是行李,其实只有衣服、餐具、书、笔记本电脑、天文望远镜、电视,这些便是全部。
公寓坐落在城市西边的高地上,正门附近有农协超市,后门有登山路入口。超市旁边有几家把院子当田种的住户,附近有小溪流过。公寓北面是独栋住宅和公寓楼密集的居民区,以及市场,往东走就到了海边。那里有像乌龟壳一样的圆形黑色岩石,所以被称为“乌龟海岸”。海边有不少为游客开的生鱼片料理店和烤蛤蜊餐厅,但由于是冬天,现在这里非常冷清。
虽然来了没多久,但我总感觉已经在熙岭住了很久很久。熙岭是个安静的小城,对于住惯了首尔的我来说,它的安静有时让我感到害怕。
那时的我,一面讨厌人,一面又非常想见人。我很想像在首尔时那样,和朋友好好聊上一通,也盼望着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有愿意站到我这一边的人,哪怕只有一个。但我也希望,我们的关系不要太亲近、太亲密,不要彼此毫无保留、纠缠不休。我曾经期待的婚姻就是如此,但我已经无法相信这种关系是可以维持下去的。
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已经学会冷了就关上窗户,渴了就倒水喝。尽管夜晚的时间依旧难熬,却不会像以前那样哭得撕心裂肺了。我可以连续睡上两三个小时了。但是对于“正在好起来吗?”这个问题,我一时还无法做出回答。
移居熙岭两个月后,妈妈过来了。
妈妈翻动了下堆在玄关处的可回收垃圾,脱下鞋子走了进来。然后从带来的箱子里取出甜菜汁和甘蓝汁,整整齐齐地码进冰箱的蔬菜格里。
“这个挂在哪里?”
我从妈妈手里接过外套,把它挂进里屋的衣柜,然后回到客厅。这时妈妈躺在客厅的沙发上,闭着眼睛。我泡了一杯速溶咖啡放到沙发旁边的桌子上。
“你这样年轻的孩子不应该待在这种地方。太偏了。”
哑女霍晚绛嫁给了废太子凌央。跌落神坛的废人娶了哑女,还被贬去岭南,掀不起风浪。三年后,落难太子却带着哑女杀回长安,登基称帝。世人只说霍晚绛命好,不知道她在岭南是如何辛苦才养活凌央。凌央最初厌恶她,甚至恨不得与她同归于尽,直到去了岭南,才慢慢被她无暇的真心打动。情到浓时,凌央也曾抱紧她,喘着粗气对她许诺:“能和我的阿绛在一起,做一辈子凡夫俗子,我都认了。”后来他失信了,岭南山海困不住长安金鳞,他重新回到了原本属于他的位置。凌央回长安第一件事,就是将他的白月光接进宫中。他却告诉霍晚绛,她才是此生认定的妻。转头,她就听见他对白月光诉尽相思之苦,更亲口许下诺言:“朕不愿你委屈,更不允许一个哑巴把你踩在脚下。”帝王心从来不是残缺之人能捂热的,她不愿再做薄情怪物的皇后。霍晚绛“难产而亡”,逃离长安这座牢笼。没想到她一“死”,年轻的帝王就发了疯,亲手杀光所有欺负过她的人。那又如何?与她无关了。五年后,天子秘访云中,遇一女子,竟似故人。他恍惚叫她一声“阿绛”。女子转过头,嗓音却尤胜天籁:“郎君认错人了。”凌央眼圈渐红,他险些忘了,他的阿绛不会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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