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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亮堂刺眼的豪华灯饰,还没一个单间的黄色小灯看得舒服。
他的心烦躁,烦躁到试图撕毁周边一切。
大人口中各有风姿的优秀女孩子们,她们优雅地交谈、行走。在他眼中只是刻意虚伪。这些上流社会所谓的高雅举止,还没那个傻子粗蛮地撕扯酸奶袋让人看得过眼。
那日回家,他学她,不顾矜持和优雅,用牙齿肆意地撕扯酸奶袋子,任酸奶不美观地流在嘴边。
他动作凶猛吞咽着酸奶,像一头嗜血的野兽。
他突然就对这种野性而血气的动作上瘾了。
许玉月斥责他,说他对女孩子的态度敷衍冷漠,问他是不是讨厌女生。
林凉摇头,说妈你怎么会这么想?我是个男的。
他突然想起那傻子。那个因为真实单纯而不令人反感的傻子。
她像只没骨头的动物,对他而言,这种生物惹人怜悯的同时也会让人起一种稍加利用的心思。他一下想试试,和她做做男女之间的事。
倒不是喜欢。
只是他对这个傻子不反感,想利用这一点看能不能改改他对女人的厌恶。
他想习惯成了自然,自然就不排斥。练习多了,再难耐也会被习惯压制。毕竟他是人,总要为点利益前程妥协点什么。
某天晚上,林凉邀宋文安去公园散步,顺口提了一句带妹妹一起吧。
三人一起去公园散步。
林凉准备好一袋辣条揣在兜中。
深夜,只有月光,没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