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免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一章 杂物间的王(上)(第1页)

孙亦谐和于渐离这突如其来的动作,把在远处窥视他们的那位吓了一跳。

那位眼瞅着情况不对,赶紧转身跑路,结果却被一直线冲向他的于渐离轻松追上。

“站住!”于渐离接近对方后,便看清了对方并不是什么妖魔鬼怪,只是一名身形瘦小的男子而已,顿时胆子也壮了几分。

可他这声“站住”,显然没能止住对方逃跑的步伐。

不过咱于先生也不是吃素的,身为一名老江湖,他在喊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手上也已准备好了后招,他一看对方并未停下脚步,当时就是chuachua两镖甩了出去。

于渐离这手“藏镖”可是绝活儿,纵观整个绿林道,就没有人知道他那镖是打哪儿掏出来的,反正他是一伸手就有,出手也是极快。

下一秒,就听得“啊——”的一声惨叫,逃跑的那位因左腿的后膝和脚跟中镖,一个趔趄,便摔倒在地。

于渐离顺势追上,一脚就踩住那人后背将其制伏,并居高临下地言道:“想跑?”

那人呢,也没反抗,而是当场就转过头来,双手相握,开始求饶:“哎哟!大仙饶命啊!我还不想死啊……我是上有八十老母,下有没断奶的孩……”

“诶?”于渐离还没听对方把这段儿贯口念完,只是看到了对方的侧脸,当时就愣了一下,并打断道,“你不那谁吗?”

谁啊?

其实于渐离也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但他确实记得曾见过这个人。

怎么回事儿呢?

此处咱书中暗表,眼下被于渐离制住的这名瘦小男子,名叫汪三,乃是京城某大户人家的家丁。

前些日子,于渐离曾和那汪府的少爷一块儿喝过花酒,而当时跟在汪少爷身边的随侍,就是汪三。

于渐离这种能在道儿上广交朋友的人,一般记性都不会太差,尤其是“认人”这块,不说过目不忘吧,至少像汪三这种在半个月内有见过、且在同一个房间内待过一段时间的人,他肯定是有印象的。

“嗯?”汪三听到于渐离的话,也是怔了一下,随即他才畏畏缩缩地抬眼直视了于渐离几秒,“唷!这不是于大爷吗?怎么是您啊?”

“你是……”于渐离也是伴随着回忆,渐渐想起来了,“汪少爷身边的……”

“对对对,就是我!我叫汪三儿!得亏你还记得我!”汪三此刻激动万分,当然了,他并不是因为对方能记得他这个下人的长相而激动,而是因为他终于在“这个空间”里见到了一个他感觉可以依靠的人。

但于渐离可没有因此放松多少警惕,毕竟他跟汪三也不熟。

两秒后,于渐离依然是不冷不热地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哎哟!我还想问您呢!”汪三的回答得那叫一个委屈,“这到底是哪儿啊?这这……到底是智化寺,还是阴曹地府啊?”

看他的神情语气,不像是在演,于渐离这时才挪开了那只踩住汪三的脚,退后两步,接道:“你别忙问我,先说说你是怎么来的。”

“我?嘶……”汪三说着,翻身坐起,同时又因为动了腿上的伤而咧了下嘴,不过他还是忍住了没叫出声,并回道,“我就记得……初一那天下午,我陪少爷来智化寺上香,也不知怎的,走着走着我们来就到了这鬼地方,然后就怎么也走不出去了……”

“初一?”于渐离面露疑色,“今儿都初四了,你们在这儿待了三天三夜?还有……你说你陪少爷来的,他人呢?”

“啊?都三天那么久了?”汪三听到“初四”这两个字,也是面露惊讶,“不会啊……我跟少爷来到这儿,好像也就半天儿的工夫啊。”

“所以你少爷人呢?”于渐离又问。

“他……”汪三说着,脸上忽现恐惧之色,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少爷他……可能已经被妖精害了。”

“哦?”事到如今,于渐离自不会再去质疑对方口中的“妖精”的真实性,而是继续问道,“什么样的妖精?你亲眼瞧见了?”

“我……我当时看到一大团黑烟突然卷过来,从里头冒出一张大猪脸,然后它……它……”汪三越说脸色越难看,他平复了一下呼吸,才用颤抖的声音言道,“它一口就把少爷整个人吞进去半截……”他顿了顿,“我……我当时吓得都尿裤子了,头也不敢回,连滚带爬地只管自己逃命,一直跑到脱了力才停下。”

他说的,应该是实话,因为于渐离一边听着他的叙述,一边已悄然将目光移向了对方的裤子。

在汪三的裆部和裤腿区域,确实可以看到一片已经变澹了的水痕,而且凭于渐离那经过一定训练的嗅觉,也的确可以从那儿闻出些许残留的尿味。

“嗯……”到了这会儿,于渐离差不多才放下了戒备,然后沉吟一声,蹲到汪三身边,从怀里掏出了一瓶随身带的金疮药,“好吧,你先忍忍,我帮你收拾下伤口。”

热门小说推荐
种地吧不负韶华

种地吧不负韶华

秦恬,一个不被父亲喜欢的人,从小和保姆一起住,十八岁和父亲断亲。后来参加种地节目,弥补了她心中所缺失的爱...

黑化反派沦为乖犬

黑化反派沦为乖犬

慕虞穿越位面多年,终于结束一切可以回去。  却被告知安排了一个新任务。  让他清除反派黑化值?  只是,这些反派看他的眼神都怪怪的。  偏执总裁将他拥入怀中,抚摸着他空洞无神的双眼,眼神病态,“...

开宗立派当反派

开宗立派当反派

##天道不公?那我来炼化这九重天!<青璃千年苦修只求飞升,却被玄阳老祖布阵诛杀,只因她是狐狸。<狐族尽灭,内丹被剜,临死前她看着老祖举着血淋淋的丹狂笑:“妖物内丹,助我成仙!”<魂火重燃时,她看见自己残破的皮毛盖在小狐尸体上。<“正道?”青璃舔着獠牙冷笑,“你们也配谈正义?”<百年后,修真界惊现恐怖丹师,专取“正道......

娶狐妻镇百鬼

娶狐妻镇百鬼

我出生那天,村子里鬼哭狼嚎,我爸妈以为我是个鬼胎把我扔给了爷爷,爷爷是村子里有名的先生,大家都称他为李半仙。在我五岁那年,我跟村子里小伙伴去村子后山玩,在回家的路上被邪祟下了咒语,我爷爷见状,知道自己处理不了,于是就给我找了一个漂亮的狐妖做老婆,并让狐妖老婆保护我到成年。......

治愈系文豪?不,是致郁啊!

治愈系文豪?不,是致郁啊!

《时代周刊》上,曾对于作家江海有过这样一段评价——“对于作家江海,读者普遍分成了两个派别,激进派认为江海应该死在娘胎里,保守派认为激进派太保守了。”《国家藏书总馆》曾面向社会,公开对作家江海公开喊话——“请君赴死,为绘梨衣封神啊!”......他,二十一世纪最伟大的文坛巨匠。一部《活着》,写哭千万人,让无数人感知人间冷暖,世间悲悯。他,历史上最年轻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一部《三体》,以一己之力将华夏科幻推向世界,帝国女皇是他的粉丝,权势总统是他的书迷。本以为的文学大师:严肃,刻板,不苟言笑。可当江海这位教科书级别的人物真正出现在公众视野之时,众人这才意识到......错了!这简直就错得离谱啊!“都什么年代了,谁还下传统围棋?谁来陪我整两把云顶之弈?”“你们写小说是为了文学,我不一样,我写小说就是为了摸鱼!”“今天心情好,杀两个配角祭天!我要把悲伤留给读者,快乐留给自己......”...

景逸华年知梦瑶

景逸华年知梦瑶

变嫁,架空时代,张叡:陈宇,我处处比不上你,如今我放手了为何还不放过我。张梦瑶:厉景逸你放过我吧,我累了。多年后,夫人乖,本王再也不让你生了。此时的张梦瑶,肚子里怀着一个,左手还抱着刚刚哄入睡的宝宝。厉景逸你混蛋!(前排避雷提醒,主体先虐后爱,偏女频,作者是扑街,纯新手,小学生作文,听劝,不足之处还请大家多多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