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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艳的书桌上也有这本书。
林以祺以陈艳的身份醒来后,陪陈慕之去过一次书店,当时中央的书架上就放着这本名着,他要给她买,她说不喜欢,他还问为什么。然后她才知道,原来陈艳一直很喜欢这本书。
她不喜欢的原因,和陈艳喜欢的理由,大相径庭。好在当时陈慕之以为她是为了省钱不买才这么说,也没怀疑什么,还态度强硬地给她买下了——陈艳原来的那本,被他们的酒鬼父亲发现,骂她只会看些无用的东西不干活,扔进炉子烧了。
“书店搞活动送的,随便翻过几页。”林以祺回头,继续看着电脑。
过了会儿再瞧向那边,他已经取下那本书站在窗边看了起来。就和他早起晨读时一样,长身鹤立,安静得犹如一幅画。
门外传来响动,以为是早餐送到,陈慕之主动去拿。
还没等他走近,门就被打开,四目相对,彼此都愣了一下。
林以祺回头,看着已经好几天没见的人:“你怎么来了?”
目光扫过两人身上的浴袍,林知深一言不发地坐到沙发,取出手机递给她。
林以祺接过去看了看,有些诧异:“姑妈?”
林知深点头。
她要成立的是非公募基金会,目前两年不能向公众募捐,除了她自己出的钱,别的都要靠个人和企业主动捐赠,会员当然是越多越好,所以她昨晚才硬着头皮去跟那些老男人喝酒,能拉一个是一个。
而如今,林知深把人和钱都给她带来了。
林以祺到林家晚,从未见过那个很少被提起的姑妈,只知道因为重男轻女,早在很多年前林家的长女就和家里断绝了关系,一个人出去打拼,如今在邻省经营一家规模很大的农场。
要说找合作伙伴和代言人,姑妈自是最好的选择,可林以祺跟她空有血缘关系,其实一直是陌生人,甚至可能也算仇人,自是没想过去找她。
现在,她不仅答应给基金会捐一笔数额不小的款项,还会找那边的政府合作,在邻省把基金会的规模扩大下去。
“你主动找的?”看他满脸疲色,林以祺沉默了一会儿,道,“多谢。”
“二叔帮的忙。”
林以祺笑笑:“那我改天请你和二叔吃饭。”
“不必了。”抬眸看了眼小心翼翼坐在一旁的陈慕之,林知深站起身,一言不发地往外走。
走到门口,早餐刚好送到。
看着外卖员手里的东西,他又回头瞧着林以祺:“你为了他,连造血干细胞都能捐献,他就让你吃这些没营养的?”
是我自己想吃的,关他什么事?吐槽的话到了嘴边,林以祺还是默默咽回去。看在他到处为她奔走的份上,不怼他了。
等林知深和外卖员都走了,陈慕之才尴尬地起身:“林小姐,我……我先走了,衣服应该洗好了。”
“先吃早餐。”林以祺把东西放到餐桌,招手叫他过来,见他还是一副不知如何是好的表情,只能笑着解释,“也就你信我大哥的话,我当初去捐骨髓完全是一时兴起,不是为了你姐,再说了,谁也不知道你姐移植的是谁的,怎么可能那么巧就是我捐的?”
其实她也不算说谎。虽然那时是因为看到陈艳病中的样子,看到两人姐弟情深,她深受触动才决定捐献骨髓,可真入了库,谁知道她的造血干细胞会用到哪个病人身上?说不定一直都遇不到配型合适的人。
只是没想到世事就会这么巧,两年后她才知道,连陈慕之这个亲弟弟都配型失败了,她和陈艳之间却有那么深的缘分。
“无论如何,谢谢您。”陈慕之站在她面前,对她深深地鞠了一躬。
看着他已经红了的眼眶,林以祺不由得笑着摇摇头。从后面的种种经历来看,当初捐献骨髓,或许是在救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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