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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居留之地(第1页)

[你们不可玷污你们所居之地,因为血能玷污地;在那里流了血,除非流那杀人者的血,为那地没有其他取洁的方法。]

太阳落下地平线之后,天上开始落下雨滴。

希利亚德·拉米雷斯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雨不算是很大,但是风却刮得很厉害,所以,虽然他住的公寓——其实是位于巷弄尽头的、雅致的二层住宅,虽然面积不算特别大但是地段奇佳,最重要的是离圣若翰洗者大教堂不到两个路口的距离——离他的工作地点着实是很近,但是等他终于到家的时候,半边肩膀都已经被淋湿了。

十个人里有八个人会觉得拉米雷斯不可理喻,毕竟他是全国天主教的领袖,弗罗拉总主教区的红衣主教,完全犯不着在一个下雨的晚上从自己的主教座堂步行回家。

拉米雷斯觉得自己的理由没法向别人说明:因为事实上,等到大部分神职人员能做到他现在的位置,应该也至少超过六十岁了,如果人们愿意看一看梵蒂冈选举教皇的时候,参与投票的红衣主教们每个人身边战战兢兢地配备了几个医务人员,就会了解这样的道理。你要是总和这样风一吹就倒的老爷子们相处,就总会在能自己走路的时候尽量走路,怎么说:你可比你身边那个腰上挂着尿袋的幸运多啦。

下雨时的空气十分清新,要是风不那么大就更好了,他用钥匙打开门的时候能听见远处雷声轰隆隆的闷响,空气中有一股水汽的苦味。一般来说,等他打开门后,等待着他的是那个装饰风格简洁、某种程度上缺乏人气的居所:他雇的那个厨子一天来两次,通常他都碰不到,这个时候回去只会在桌子上看见对方留下的、绝望地用各种保温措施想要保持新鲜和热度的饭菜;而保洁公司的工作人员一周会来三次,后果是上次梅斯菲尔德神父委婉地表示他的房子看上去空荡荡得像是刚被杀人犯仔细清洗过的犯罪现场。

这么说多少有点失礼,但——有的时候拉米雷斯的居所就是干净整洁到可疑,要么让人欢迎房主是个不可救药的洁癖患者,要么让人觉得在房子里里里外外喷一层鲁米诺试剂看看比较稳妥。

但今天可不是这样的。

拉米雷斯一进屋就闻到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某种食品的甜味和鲜血的铁锈味混合在一起,两种气味都勉强令人可以忍受,混在一起之后就怎么闻怎么奇怪。客厅里,他的沙发上(皮质表面,一尘不染,闪闪发光,往往看上去跟从来没有人坐在上面过似的)多出了一大堆可疑的毯子,是毛茸茸、甜腻腻的粉红色,上面印着转圈圈跳舞的洋娃娃和小熊。

客厅的电视是开着的,音量调得很低,但是听声音也能听出在放好莱坞动作片之类的电影。室内没有开灯,在随着枪战忽明忽暗的环境中,拉米雷斯看见毛茸茸的粉色毯子堆中伸出了一只手——苍白,纤细,手腕上面裹着一层纱布,但是依然有血从纱布下面缓慢地渗出来。那只手向他的方向挥了挥,疑似做了个打招呼的动作,然后就懒洋洋地垂下去,搭在了沙发扶手上面。

顺着那只手手指垂落的方向,拉米雷斯的目光投注向黑暗里面——在电视闪烁的光辉照不到的黑暗里头,他看见了一具躺着的躯体,那股令人不适的血腥味就是从那里传来的。那身躯看上去了无生气一动不动,不禁很想让人问他到底还活没活着。

但是拉米雷斯在那一瞬间只是想要叹气,他无奈地开口:“莫德·加兰。”

每个小孩听见自己的家长叫自己全名肯定都会莫名地不寒而栗,但是他们两个是怎么进入到这种奇怪的角色模式里了呢?拉米雷斯觉得自己跟被请家长的老父亲一样头疼,而那堆毯子麻利地回答到:“诶。”

印着洋娃娃和小熊的毯子蠕动了一下,下一秒,有个身材娇小的黑发姑娘从那堆难以言喻的玩意下面钻了出来。拉米雷斯眼尖地注意到那姑娘身上披着深色一件宽大的男士睡袍,带子系得松松垮垮,基本上跟在裸奔没有什么区别,换而言之:这衣服好像是他的。

——德高望重的大主教家沙发上住了一个会穿他睡衣的女孩子,这消息要是传出去可以让狗仔队兴奋得沿街跳大腿舞,让八卦小报老板在办公室里发心脏病。

加兰爬出毯子的时候,从毯子深处带出了好几个圆滚滚、软绵绵,会在夹娃娃机里出现的那种毛绒娃娃,可以想象她把自己埋得像是有待发掘的墓葬群,在自己身边续了好几层莫可名状的毛绒玩具,然后用不止一条毯子把自己压在了最下头。这导致一般别人进屋的时候除了会感叹这条沙发的装饰风格诡异,可能永远意识不到下面还有个活人。

按理说,拉米雷斯有好几个问题得问:比如说这人为什么会忽然出现在他家,那堆毯子是什么玩意,还有屋角里躺着的那个人到底是活的还是死的。

但是不知道怎么,他说出口的下一句话是:“……我进门之前看见你的车被贴罚单了。”

这是拉米雷斯没有特别惊讶于对方的出现的唯一原因,因为他走到自家楼下,看见马路边上停了一辆1967款的灰色野马轿车,那辆车停得规规矩矩,除了柏油马路上画着禁止停车的黄色网格线之外没有任何问题。

“不用管它,有人会付钱的。”加兰完全没走心地回答,目光完全没离开电视屏幕。拉米雷斯皱着眉头走近了一点,嫌弃地绕过摆着装着吃了一半的左宗棠鸡中餐外卖的纸盒(那就是屋子里那股甜味的来源)的桌子。

电视里正演到反派倒在地上,冲着男主角声嘶力竭地喊:“不就他妈的是一条狗……!”

然后这位反派就被男主角照脑门上开了一枪。

加兰发出一串不知道想表达什么意思的啧啧声,然后把手往桌子那边伸过去,那上头还放着买中餐赠送的幸运饼干。不过她最后并没有碰到那些饼干,因为拉米雷斯抓住了她的手腕。

对方的手指不轻不重地压在纱布之上,下面是血肉模糊的伤口,加兰终于把目光从电视屏幕上面移开,目光坦然,就好像整个场景都没有奇怪之处一样。

拉米雷斯问道:“疼吗?”

与此同时他苦涩地想着,他最终还是问了。

“还好啦。”加兰眨了眨眼睛,平静地回答道。此时对方还穿着那件大衣,肩膀上有未干的水渍,在一片昏暗之中,拉米雷斯衬衫领口那片白色的罗马领显得格外地显眼,他有点挡住了电视屏幕,那些枪战嘈杂的声效和闪烁的光辉全都印在他的肩膀上面。

加兰伸出手去,手指几乎要落在对方的喉结下面一点,就会碰到那片洁白的纸片,主的轭(他的担子是轻的)。她的手指上有尚未完全干涸的血迹,然后她会把那些污秽蹭在洁白的东西上面——向来如此。

拉米雷斯稍微向后退了一点,躲开了她的手。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这种氛围可能令他感觉到不适,所以他强硬地转换了话题,他终于问:“那个人是怎么回事?”

离得近了一点之后,拉米雷斯才能看见倒在屋角那位呼吸的时候轻微起伏的动作,这看上去令人心惊胆战,就好像他马上要断气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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