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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粮家,黎春生的大儿子黎夏和郑屠户的小儿子郑浅浅正陪着陶竹。
这两位都是小哥儿,黎夏今年十二岁,郑浅浅十五岁。
按照三柳村这边的习俗,新夫郎出嫁,身边要有玩的好小伙伴陪着。
陶竹身为大龄剩哥儿,自然没有小伙伴,于是黎夏和郑浅浅两个小哥儿便来陪着他。
除此之外,王桂花、黎小兰、郑屠户二儿子的夫郎赵亭也在。
黎夏见陶竹不涂脂不抹粉,只是在头上插了根木簪子,忍不住道:“竹哥,你真的不用浅浅哥带来的胭脂水粉么?”
陶竹微微笑着摇头:“我肤色偏黑,抹了不好看。”
郑浅浅啧了一声:“可以把整个脸、脖子都抹白呀,我就这样干过,抹上之后可好看了。”
“浅哥儿,你不懂,以黎荞对竹哥儿的看重,拜完堂肯定要火急火燎的去亲竹哥儿的,到时候一嘴巴下去全是胭脂,那怎么成。”
赵亭笑着道。
这话一出,陶竹的脸不用抹胭脂也变得红通通了。
他肤色只是比其他小哥儿黑一点儿,但也没黑多少,所以他一脸红瞧着就挺明显。
他此时长长的眼睫毛低垂,脸上带笑,整个人柔和、羞赧,这模样,哪怕之前get不到他长相的几人也有些看呆。
以往陶竹总是一身褐色的麻布短打,出现在众人面前时,身上总是缠绕着一股愁苦,上去总是精疲力竭,灰头土脸。
再加上他长相比较锋利,是以大家伙儿对他的印象都是跟男人一样,丑。
可此时他换上了崭新的衣服,一张脸干干净净,水润润的眸子明亮亮,整个人带着一股沉静的欢喜。
就好像是被尘土覆盖的珍珠突然变得干干净净,珍珠原本柔和的光泽被众人注意到了。
“黎荞好福气啊。”赵亭感叹,看到这一幕,他理解黎荞了。
郑浅浅哇哦了一声:“这不得把荞哥迷的分不清东南西北。”
“好看!”黎夏人虽小,但也拍着手打趣:“荞叔肯定喜欢!”
站在门口的王桂花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点头道:“黎荞这人自打摔了一跤就再也不糊涂了,他挑的夫郎的确出众。”
陶竹被这些夸奖的话惊了一下,虽然他知道他身上的优点没有十个也有八个,可在外人眼中,唯独没有好看这一点。
但现在竟然夸他好看?
太过于震惊,以至于他都没害羞。
而这时,门外传来了明显的喧闹声,闹哄哄的。
黎小山飞奔过来,大喊道:“小叔来啦!”
“快快快,堵门,可不能让黎荞轻易把这么好的竹哥儿娶了去。”
赵亭招呼王桂花赶紧关门。
可谁知原本坐在床边的陶竹闻言,紧走几步,直接来到了门口。
赵亭:“……”
其他人噗嗤乐出了声。
“算了算了,不难为黎荞了,让他把竹哥儿娶回去吧,瞧瞧,跑着过来的。”
王桂花看到了黎荞。
黎荞进了院子之后,直接跑着冲向了陶竹所在的屋子,她话音刚落,黎荞就已经来到了门口。
“给,小红包,每个都包着六十六文钱。”
黎荞从怀里掏出了几个红包,扔向窗边的桌子。
“哎哟,这红封不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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