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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关上门。
凌晨,路子邺去世了。
五、签字的夜晚
路子邺去世后第二个月,黎昼寻被捕。第三个月,苏沅、杨铭、杨寿康被捕。罪名:叛党叛国。
签第一份逮捕令的时候,是深夜。她一个人在办公室里,灯开得很亮。逮捕令上写着黎昼寻的名字。
她知道这个人——路子邺最后十年钦定的继任者,平民出身,学会了一切。
路子邺把他当儿子带。
看着那张逮捕令,没有犹豫,她签了。
笔尖落在纸上的声音很轻,但她觉得那声音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来回撞了很久。
第二份,苏沅。路子邺的秘书、代笔人。路子邺握不住笔的时候,是他替路子邺写下了那些字。她签了。
第三份,杨铭。苏沅的妻子,路子邺的学生。路子邺称她为“掌舵人”。她签了。
第四份,杨寿康。革命时期就跟着路子邺的人,现任的政治部主任,副总理。
路子邺说他是“执行意志的坚定者”。她签了。
最后一份,昔雅,黎昼寻的青梅竹马,同时也是他的妻子。
她并没有担任重要的职位,只是因为和路子邺的女儿走的近,于是有人把她的名字写在逮捕令上。
李鹿鹿看着手中的这份逮捕令,脑袋里想起昔雅那有些傻傻的笑脸。
想起她善良到愚蠢的性格。
“去他妈的。”
李鹿鹿将这份逮捕令撕的粉碎。
她没有签字。
四份逮捕令,四个名字。她把笔放下,靠在椅背上。